導讀:唐太宗吞蝗的故事:古時認為蝗蟲有靈異,鬧蝗災是上天降下的懲罰。京城大旱鬧蝗災,唐太宗視察糧食損失情況,他見蝗蟲為害而勇於承擔責任,替民受罪。
近讀《隋唐嘉話》,真為唐太宗的以人為本所感動。有兩則小故事,抄錄於下:
太宗閲醫方,見明堂圖,人五臟之系鹹附於背,乃愴然曰:“今律杖笞,奈何令髀背分受?”乃詔不得笞背。
貞觀中,有河內人妄為妖言,大理丞張藴古以其素狂病,不當坐。太宗以有情,令斬之,尋悔以無所及。自後每決死刑,皆令五復奏。
唐太宗作為一個封建皇帝,對羣臣吏民有着生殺予奪的至高無上的權力,卻因在翻閲人體解剖圖時發現“人五臟之系鹹附於背”而改了律令,詔令“不得笞背”。又因為錯斬了“素有狂病”而“妄為妖言”的河內人而後悔莫及。為了謹慎起見,“自後每決死刑,皆令五復奏”(從此之後每判決死刑,都要求五次復奏),這是多麼難得啊。與歷史上“殺人如不能舉,刑人如恐不勝”(《史記》)的秦王之類的虎狼之心相比,何止天壤之別!
聯想到《貞觀政要》中“唐太宗吞蝗”的故事,更為唐太宗關心百姓、憂國憂民的情懷所感動:
貞觀二年,京師旱,蝗蟲大起。太宗入苑視禾,見蝗蟲,掇數枚而咒曰:“人以谷為命,而汝食之,是害於百姓。百姓有過,在予一人。爾其有靈,但當蝕我心,無害百姓。”將吞之,左右遽諫曰:“恐成疾,不可!”太宗曰:“所冀移災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自是蝗不復為災。
古時認為蝗蟲有靈異,鬧蝗災是上天降下的懲罰。京城大旱鬧蝗災,唐太宗視察糧食損失情況,他見蝗蟲為害而勇於承擔責任,替民受罪。
也正因在唐太宗吞蝗的故事中唐太宗以人為本,愛民如子,才出現“貞觀四載,天下康安……户不夜閉,行旅不齎糧”(《隋唐嘉話》)的繁榮富裕、安定和諧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