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症狀不報告?履行防控責任不能“自以為”“想當然”

有症狀不報告?履行防控責任不能“自以為”“想當然”

當前,北京防控形勢趨穩向好,但疫情風險依然存在。記者調查發現,前幾日在集中隔離酒店裏“中招”的23例新發地牛羊肉大廳商户,都是明明有症狀,卻自以為小問題不報告,直到檢測陽性入院。此外還有一例確診病例,居家隔離期間同樣出現不適,非但不報告還在隔離期滿後自以為沒事,並外出與多名朋友聚餐。如此麻痹大意,除了證明病毒狡猾,更反映了責任意識的嚴重缺失。
戰疫至今,病毒的殺傷力有目共睹。“一患者9天5次檢測才確診”“一對夫婦經三手疫情傳染”等超常規案例也一再提醒,病毒致病機理複雜,遠比我們想象的厲害,務須嚴防死守,不可失防萬一。“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這是疫情防控最原始也最有效的手段,也是建立在大量科學研究和以往經驗總結上的行為指南。
不論是集中隔離,還是居家觀察,在執行規定方面都必須嚴格嚴格再嚴格,對個人情況的觀察也必須認真認真再認真,不能任憑個人“自以為”“想當然”。否則,你覺得不報告無妨,我覺得隔離出來串門沒事,他覺得症狀不重不用就診,風險累積,結果往往出了大問題。
有症狀不報告?履行防控責任不能“自以為”“想當然”

遵守防控規定是每個人的社會義務,也是法律責任。根據此前中央依法治國辦、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門聯合發佈“兩高兩部”制定的相關《意見》,拒絕執行衞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的,都有違法之嫌,嚴重者還可能構成犯罪。
就現實而言,儘管病毒感染早期症狀多樣、不典型,不易引起重視,很多“自以為沒事”的確診病例也確無“主觀故意”,但既然明知道自己屬於“四類人羣”,就應當知曉自身狀況之於整個抗疫大局的意義。遵守規定、密切關注、謹小慎微,不僅是對個人生命健康負責,也是對社會公共安全負責。
有症狀不報告?履行防控責任不能“自以為”“想當然”

在這場抗擊疫情的非常之戰中,個體與集體、個人與社會,休慼與共、息息相關。疫情的發展、防控的成效,取決於是否迅速採取了最果斷、最嚴格的措施,更取決於這些措施的最終落實情況,取決於每個人的抗疫態度、防護水平、衞生習慣。事實上,本次疫情發生以來,模範市民很多,有的打電話、發微信主動報告接觸史暴露史,有的嚴格自我管理,做好個人健康監測,首例確診患者唐先生更以最強大腦“為北京防控疫情立了大功”。
眼下,防控工作仍處於最緊要、最吃勁的關頭,越是在關鍵階段,越要咬緊牙關,毫不鬆懈,慎終如始。每個人都要繃緊防控之弦,積極配合各方面工作,守規矩、講責任,該防護的規範防護,該就診的及時就診,該足不出户的堅決足不出户,該不扎堆的一定不扎堆。
一座城市的面貌,歸根結底是由無數個體支撐的,靠的是每個人的自覺和自律。織密疫情防控網,是守護我們共同的家園,是呵護我們每個人的未來,也是我們戰勝疫情的底氣所在、力量所在。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評論員 湯華臻
編輯:湯華臻
流程編輯: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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