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誘導重複消費”,淨化市場交易生態

據4月18日新華社報道,在數字音樂領域,出現了一個奇特現象:同一個用户重複花錢購買同一個作品,重複頻率從數十次到數十萬次不等,也就是説,如果花兩元錢可以購買並聽一首歌的話,有的消費者在一首歌上花了幾十萬元。

隨着數字版權時代的到來,音樂、影視作品收費漸成常態,不僅為保護創作者的合法權益,也為讓知識產權保護的理念深入人心。如今,在不少音樂App上,哪怕用户已付費,還是會出現付費界面,甚至誘導粉絲非理性消費。比如,頁面上會顯示重複購買數量多少的冠、亞、季軍榜單;在付費菜單數量一欄提供“520”“1314”等默認選項;推出“闖關活動”等牟利……有賬號重複購買同一張專輯達32萬次之多,消費達數十萬元。這顯然是一個畸形的市場,涉及不少涉世未深、無經濟來源的學生。

市場化App努力盈利無可厚非,但將目標放在社會經驗不足的年輕粉絲身上,缺乏基本的道德與良知。保護未成年人、不賺不義之財等,可能確無明文規定,卻應成為一些企業的自覺。

某種角度上説,一些音樂App利用粉絲熱情和打榜心態重複購買專輯獲利益,就算是“兩廂情願”,也有違市場交易的基本規律和原則。目前,對這類現象的界定可能尚存一些困難,相關做法依然處於灰色地帶,但相關部門對此不能無動於衷。

國家網信辦在2020“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網絡環境專項整治中,曾點名批評微博、豆瓣等平台存在大量誘導未成年人蔘與應援打榜、大額消費等行為,並視違規情節和問題性質,依法分別採取了約談、責令限期整改、停止相關功能等處罰措施。眼下,對音樂App來説,同樣需要一場整治行動,以有效防止“劣幣驅逐良幣”,淨化市場生態。這對保護未成年人、維護其監護人的財產權來説也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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