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專家釋疑:反壟斷浪潮激盪全球到底在反什麼?會對你我生活產生怎樣影響?

由 甫全勝 發佈於 科技

央廣網北京5月5日消息(記者馮爍)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枱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年來,大家耳熟能詳的科技巨頭們日子都不太好過。從2020年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對亞馬遜、蘋果、臉書、谷歌四家科技巨頭召開有關反壟斷的聽證會,再到近期歐盟首次對蘋果公司提出反壟斷訴訟、開出天價罰單,可以説最近一段時間,一場針對科技巨頭的全球反壟斷風潮已經開啓。

那麼,全球反壟斷為何“緊盯”科技巨頭?對這些企業進行反壟斷調查會對我們的生活產生怎樣的影響?

近日,歐盟首次對蘋果公司提出反壟斷訴訟,可能導致蘋果公司被處以高達其全球營收10%的罰款。從蘋果2020財年的成績來看,蘋果營收為2745.1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7769億元。這就意味着蘋果公司面臨一張將近1777億元的高價罰單。

歐盟數字政策和反壟斷負責人瑪格麗特・維斯塔格表示,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就蘋果公司在其應用程序商店設定限制性條款發起反壟斷訴訟。歐盟委員會表示,蘋果公司限制條款可能會扭曲蘋果設備上的流媒體音樂服務競爭。她説:“根據蘋果對其應用商店的規定,流媒體音樂提供商實際上只有兩種選擇,要麼提高蘋果應用商店內的訂閲價格,並把蘋果公司收取的30%的費用轉嫁給消費者,此外蘋果還拒絕讓用户瞭解更便宜的應用;要麼流媒體音樂提供商將失去使用蘋果手機的付費用户。”

不止是蘋果,互聯網經濟治理是現如今世界各國共同面對的新課題。進入數字經濟時代,“對平台經濟壟斷説不”已經逐漸成為全球主要經濟體的共識。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就是美國對臉書、蘋果、谷歌和亞馬遜四大科技巨頭髮起的反壟斷調查。指控認為,這四家科技巨頭在智能終端、搜索引擎、數字廣告、社交媒體、電子商務等領域處於絕對統治地位,是阻礙競爭和創新的“元兇”。

那麼,針對科技巨頭的反壟斷究竟反的是什麼?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這樣解釋:“其實想要理解什麼是反壟斷,首先要理解什麼是壟斷,那就是排除限制競爭、缺乏競爭,我們把它叫做壟斷。反壟斷就是避免出現競爭被排除、競爭被限制。實際上,反壟斷我們可以用另外一個更長一點的詞去表達,叫預防和制止壟斷。所以為什麼要反壟斷呢?就是要去維護競爭、恢復競爭、保障競爭。”

買的越多價格越高的“大數據殺熟”,電商平台強制商家“二選一”……大家對這些都並不陌生。數字經濟時代,強勢主體對於其他主體採取各種手段的打壓,目的只有一個――維護自身的壟斷地位。

特別是隨着手機成為大家的“標配”,點餐、購物、聊天都離不開手機,大家的身份早已數字化。但是任何一家企業如果在數據時代擁有了壟斷地位,就意味着一次數據收集能實現後續多次零成本使用。一旦信息出現泄露,用户還會在一瞬間成為“透明人”。因此,上海眾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談劍鋒曾建議:“加強數據治理和數據監管,嚴控大數據的使用場景,要對互聯網企業的信息採集進行嚴格的管控,比如生物特徵、人臉、指紋、虹膜等數據,DNA數據、醫療和健康檔案數據。”

2021年以來,對於科技巨頭的反壟斷調查也一直持續,德國擴大了對臉書可能強迫用户註冊賬户等限制競爭行為的調查;法國對谷歌的濫用支配地位及未遵守臨時措施開展多項反壟斷調查;英國對蘋果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展開調查……

時建中表示,平台經濟是創新的產物,平台企業應該持續引領和推動創新,而不是阻礙和終結創新。全球反壟斷其實正是為了維護創新的繁榮、推動技術進步,進而讓老百姓能夠享受到由競爭和創新帶來的紅利。他分析:“平台是創新的產物,而創新一定是這個國家的生命力之所在,我們一定要去維護創新。為了維護創新,我們一定要提供一個非常好的競爭環境。如果競爭公平了,大家都願意去創新,它會把蛋糕做大,大家就會去競爭,做大的那一部分就是增量部分的競爭了。目的是什麼?是進一步提高競爭層次。而無論是競爭層次的提升,或是創新的繁榮,最後必須要回饋到消費者,消費者必須要能夠分享競爭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