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答記者問

中國青年網北京4月29日電 據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消息,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四部門聯合印發的《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5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數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就《規定》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規定》出台的背景是什麼?將對個人用户信息保護產生什麼影響?

答:近年來,App得到廣泛應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與此同時,App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強制授權、過度索權等現象大量存在,違法違規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十分突出,廣大網民對此反映強烈。為了規範App個人信息收集行為,解決當前超範圍收集、強制授權等突出問題,四部門聯合制定出台了《規定》。

《規定》明確的39類常見App,覆蓋了大眾衣食住行、學習工作等日常生活主要方面,基本涵蓋了當前網民普遍訴求。同時,針對當前新技術、新應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快速增長的趨勢,立足當前與着眼長遠相結合,將小程序、預置軟件等均納入了管理範圍。

《規定》在明確App基本功能服務和必要個人信息範圍的基礎上,明確要求App運營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務。《規定》在保障App正常運行的同時,保障了用户對App基本功能服務的使用權,以及對收集使用非必要個人信息的知情權和決定權。

《規定》5月1日正式施行,相關主體需如何落實《規定》要求?

答:App運營者應當按照《規定》要求,對照App基本功能及必要個人信息範圍,在5月1日前,對運營的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開展自查,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及時進行改正。

《規定》正式實施後,應用商店等分發平台應當按照《規定》對申請上架的App進行審核,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予上架;對已上架的App進行復核,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予以下架。

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要求,加強對App運營者和應用商店等分發平台的監督檢查,及時調查、處理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切實維護公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

《規定》出台實施對App發展有何影響?

答:《規定》明確為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務的正常運行可以收集必要個人信息,不得因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户使用,科學地平衡了個人信息保護與促進App發展應用的關係。《規定》的出台不會影響App的發展應用,有效規範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有利於促進App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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