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財經 2月28日消息,據新浪科技報道,週五,美國加州地方法官已經同意他所稱的“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隱私訴訟和解”,同意Facebook向約160萬名用户支付共6.5億美元的賠償,這些用户指控該公司未經許可創建和存儲他們的面部掃描圖像。
這起集體訴訟於2015年在伊利諾伊州發起,涉及Facebook在其照片標記功能中使用面部識別技術。照片標記功能允許用户在他們上傳到Facebook的照片中標記好友,創建指向好友個人資料的鏈接。
Facebook網站的“標記推薦”通過掃描用户先前上傳的圖像,來識別新上傳照片中的人臉,從而生產自動標記建議。訴訟稱,這些掃描的創建為經過用户同意,違反了伊利諾伊州的《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該法規旨在規範該州的面部識別、指紋之別和其他生物識別技術。
Facebook在週六的聲明中寫道:“我們很高興達成和解,我們現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和解符合我們社區和股東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