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真) 近日,國家體育總局印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羣眾賽事活動規程總則》。繼天津全運會後繼續設置全民健身賽事,項目設置、組隊參賽方式等方面也更加科學。
據瞭解,第十四屆全運會羣眾賽事活動分為比賽類和展演類兩種,設19個大項,共185個小項。其中,比賽類項目包括乒乓球、羽毛球、網球、足球、籃球、氣排球、毽球、龍舟等競技性較強的體育項目,以及圍棋、象棋、國際象棋、橋牌等棋類項目,共15個大項,142個小項。展演類項目包括了廣場舞、廣播體操、健身氣功、太極拳4個大項,43個小項。其中比賽類項目預賽和決賽將於4月到9月在陝西及其他省(區、市)陸續展開,展演類項目則採用線上方式舉行。
為鼓勵大眾積極參與全運會羣眾賽事活動,本屆全運會還規定,足球、籃球、氣排球、龍舟等集體項目及展演類項目,可以由縣(區)或街道、鄉鎮、企事業單位為單位組隊參賽,擴大了羣眾參與範圍,取得羣眾賽事活動前三名的選手和運動員,也將獲得金、銀、銅牌。此外為確保賽事活動公平,全運會羣眾賽事活動規定退役的專業運動員在一定退役年限內,不得報名參加本人專業項目或類似項目。
全運會羣眾賽事活動,是國家體育總局為了進一步推動全民健身,在4年前的天津全運會上首次設立,共將19個大項、126個小項的羣眾項目納入其中。全國數百萬羣眾參加了“我要上全運”基層選拔賽。參與人羣涉及各行各業,最後共有近八千名業餘選手和民間高手參加了上屆全運會羣眾賽事活動決賽階段的比賽。
作者:劉真
來源:石家莊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