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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業無傳,資料並不多,光憑晉書武帝紀和刑法志的三言兩語,看不出曹髦個怎麼樣的人。畢竟也可能他單單的覺得曹髦成功性不高,為了自保。而不是像王沈那樣奉承司馬氏,唐修晉書的取材挺廣的,甚至用了很多的黑司馬氏的材料。倒不一定是揚馬抑曹,王經,王沈,王業肯定是沒有兵權的,至於有沒有其他人,實在沒辦法猜測。曹髦被殺這件事,記載其實很多也是真真假假,後世的附會也不會少,很多東西挺難說的。
一般化的原理並不能解釋某些具體問題。裴注有幾個特點,包括引文首尾連貫,也就是比較“全”,當然這只是比較而言;還包括“備異”,也就是注重對於不同說法的記錄(即使裴松之對這種說法的可靠性持否定態度)。那麼,裴注沒有出現“守株待兔”的記載,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明裴松之本人沒有見到這種說法,從而增加《晉書·文帝紀》中的“守株待兔”是出自《晉書》作者臆測的可能。甚至,這裡還有一個主語的問題,也就是“將臨軒召百僚而行放黜”的主語和賓語究竟各是誰——這其中是有討論的空間的,儘管我們都認為主語是曹髦而賓語是司馬昭,但並不意味著相反的理解不可能出現。
我簡單再補充幾點:(1)曹芳被廢后,皇宮兵甲寡弱,而中戶軍賈充顯然是司馬氏的心腹,拉攏他是自投羅網;(2)王經有帶兵經歷,而王沈被曹髦引為心腹(曹髦甚至為他起了別稱,加以禮遇);(3)《魏氏春秋》有關於曹髦召見石苞的記載,石苞當時並非禁軍將領,但的確手握重兵。還有,《漢晉春秋》在這件事情上,恐怕並無替司馬氏粉飾的意思。我只是推斷其中的記載可能是從《太后令》中吸收了部分史實罷了。無論是出黃素詔於懷,還是出討司馬昭,似都有《太后令》的影子。
我也是認可《文帝紀》的參考價值的,否則我也沒必要做那樣的回答。然而,我還是要指出,不排除其他的可能性。尤其要警惕的是不要陷入迴圈論證:先從合乎情理的角度,採信《文帝紀》而否定《漢晉春秋》等,再透過《文帝紀》來證明曹髦的舉動合乎情理。總之,應該保留爭議。
關於《漢晉春秋》,還是那句話: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其一,《漢晉春秋》使用了《太后令》,只是一種推測。其二,《太后令》不是絕對的不可使用。其三,《漢晉春秋》《晉紀》等在司馬昭弒君事件上的記述,堪稱秉筆直書,史家已有定論(參劉知幾《史通》),至於整體上褒馬抑曹是另外一回事。
我舉個例子,《太后令》說曹髦是欲入宮殺她,而《漢晉春秋》則說曹髦是入宮將自己討伐司馬昭的計劃稟告太后,這能說是透過《太后令》來為司馬氏貼金嗎?再如,就曹髦之葬禮,《漢晉春秋》甚至被裴松之認為有汙衊司馬氏的問題,即“斯蓋惡之過言,所謂‘不如是之甚’者”,當然就此是否汙衊司馬氏,可以爭論。其四,恰恰《晉書》存在明顯的揚馬抑曹的問題,《景帝紀》中關於“天子受璽惰,舉趾高”等的記載,就是明證;不排除《文帝紀》透過將曹髦的計劃“溫和化”而為司馬氏諱的情況。
當然,反向的理解也可以成立,就是說,計劃的相對的溫和塑造的是一個相對冷靜、務實的曹髦的形象,反過來襯托出司馬氏的狠辣。其五,召見的人(“三王”)中沒有掌握兵權的將領,的確是一個值得思考的點,但不能作為曹髦決心在宮中動手的確證——因為曹髦當時可以作為心腹的,也只有這些人;而事實證明,就是這些人,也並不可靠。其六,迴圈論證的問題還是沒有完全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