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2470
在火箭少女解散後的28天后
她們再一次集體上了熱搜。
但這次不是為別的。
而是因為力挺前隊長Yamy。
這是怎麼回事?
昨天中午,Yamy在微博發了一篇長文,並配了錄音影片。
文中提到公司老闆徐明朝在開會不僅當眾羞辱她的長相、穿著等,並且還不允許她解約。
此文一出,網上立刻炸開鍋。
話題瞬間飆到了熱搜榜第一位。
派爺在看到這個熱搜的時候第一反應就是——
憤怒。
Yamy是誰?
鑑於有人可能不認識她,派爺先介紹一下。
Yamy最讓大家注意到是在《中國有嘻哈》。
當時雖然止步40強,
但憑藉著超穩的颱風和拽酷的氣質,讓很多人都記住了她。
特別是和PGone合作的那首《 Wait A Minute》,也算是她出圈的一次小舞臺。
後面參加《創造101》於第五名出道。
在隊內擔任隊長。
跳舞和rap都很不錯。
但就是這麼有魅力的一位女生。
居然被老闆罵醜。
很醜啊!非常醜啊,超級醜好嗎!
攻擊穿著。
她都是在裝時尚,我覺得她有病。
嘲諷實力。
她唱歌不好聽,原本是酷girl,現在變成一個娘炮。
不僅如此,老闆自己罵。
還要讓下屬也都同意他的觀點,逼迫別人跟著一起罵。
當然,說Yamy醜只是他的第一層意思。
他真正想表達的是什麼?
資料走低。
在他看來,都是因為公司對Yamy太好,導致她有了選擇權。
風格由酷變娘,所以資料才會走低。
而Yamy要做的就是絕對服從。
畢竟她原來只是一個小小的伴舞,是因為進了我的公司才火的。
正如徐明朝自己說的,與其說開會,倒不如說這是一次Yamy的批鬥大會。
這短短三分多鐘的音訊,他步步踩雷。
一石激起千層浪。
網友紛紛到Yamy微博底下安慰。
也有不少明星出來力挺。
隨後,職場PUA也跟著上了熱搜。
那徐明朝是職場PUA嗎?
當然是。
但不是他今天釋出文章承認的那些“開會時情緒失控,責罵公司員工和藝人。”
而是在錄音裡的那句“絕對服從”。
Yamy是在16年籤的極創引力。
當時Yamy是極創引力合作的培訓機構的一名兼職舞蹈老師。
但徐明朝看中了她的個性,於是嘴上抹了蜜,將人連哄帶騙的簽了約。
到了18年,極創引力派出幾名練習生參加《創造101》。
讓徐明朝沒想到的是,原本投入最少的Yamy居然人氣最高,最後還成功出道了。
不僅如此,她的商務邀約非常多,在節目初播不久就接廣告接到手軟。
面對這麼一顆搖錢樹,徐明朝更是要緊緊握在手裡。
這兩年,為了讓Yamy聽話,徐明朝在言語間對她進行反覆的打壓。
前一秒說人家有優勢,後一秒又變臉說人家沒價值。
導致Yamy整天陷在自我懷疑中,情緒奔潰。
在這點上,公司倒是“一視同仁”。
極創引力公司的練習生們都有遇到過類似情況。
也許是徐明朝的人品就是很差。
也許是公司運營的對策就是透過打壓來控制藝人。
總之,他需要讓Yamy不自信,繼而達到絕對服從。
而這件事最恐怖的地方在哪兒?
他們對待藝人的態度——
當產品。
徐明朝的朋友鄒小櫻就說過:“藝人,不是人,藝人只是一個產品。”
所以,徐明朝在罵Yamy醜、不時尚時。
除了真心話之外,更多地是對“產品”的不滿。
這可能也是部分網友覺得沒有問題的一點——
作為一個藝人,還不讓公司說了?
不過,這個觀點真的沒有問題嗎?
經濟公司有沒有權力評價藝人的長相?
當然有。
但用上“有病”“娘炮兒”這些詞。
就已經不是公司的評估,而是羞辱和人身攻擊性質了。
而且據徐明朝所說,公司的資料是因為Yamy改變風格導致下滑。
藝人的長相影響公司的業績也不是什麼大事。
和Yamy聊一聊,探討未來的定位和規劃。
按照正常的商業模式進行包裝就好。
為什麼要揹著藝人,當著那麼多人的公眾場合大放厥詞呢?
難道因為她“醜而不自知”激怒了你?
根本原因還是在於他壓根沒把羞辱人當回事吧。
畢竟對方只是產品,有什麼自知之明。
他認為自己才是皇帝新衣中的那個清醒孩子。
事情發展到現在,越鬧越大,
徐明朝當天晚上在微博上給Yamy發了一封信。
信有點長,派爺挑些重點來說。
第一,Yamy在7月10號正式發解約函。當時為了保護Yamy的形象,公司沒有外傳。
第二,沒想到開會被錄音,錄音者會將音訊發給Yamy,更沒想到這份錄音會引起這麼大的關注度。
第三,解約的事交給法律解決,奉陪到底。
雖然字是挺多。
但整篇下來,並沒有就羞辱Yamy的事作任何回應。
且威脅的意味太過明顯。
比如。
“當初把音訊發給你的小朋友現在應該在瑟瑟發抖吧,我猜以後沒人會跟她交朋友了。”
“希望到了那天,你還安好,我也活著。”
還有,Yamy因為要解約,而對助理進行冷暴力的爆料。
這番避重就輕的言論。
網友並不買賬。
於是,在今天中午,他又發了一篇文章。
在文中另闢蹊徑,承認了自己是PUA中年男老闆。
並且還向一些曾經共事的藝人同事道了歉。
但派爺越看越覺得怪。
首先他偷換概念。
將職場PUA替換成開會時情緒失控,並且是打著為藝人好的名義。
其次,雖然他道歉了,但拒絕給Yamy道歉。
這就很迷惑了。
明明最該道歉的人不就是Yamy嗎?
不管Yamy是因為這段錄音想解約,還是說一直想解約,然後剛好得到錄音找到解約的理由。
這些和你羞辱人家是兩碼事好嗎?
所以,不要回避根本問題。
解約可以交給法律,道歉還是得自己來。
請記得。
藝人不是產品。
她在藝人這個身份的前面,首先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如果是需要對其進行商業化的包裝。
那好,好好和藝人進行協商規劃。
但如果你只是打著自以為是的嘴臉。
任意對別人的長相、衣著和人格指手畫腳。
對不起。
別怪我們罵你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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