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百家號小明明觀歷史,今天我們講述的是:從古至今執行死刑時,為什麼要用繩子大綁?原來作用在這裡。
古往今來,死刑一直都是我國法律中最高的懲罰了,也只有在社會上犯下不可原諒的錯誤才會有這種處罰,就比如故意殺人、販毒等之類的事情,才會被判處死刑。現在也有一些西方國家覺得這種刑罰太過於殘忍,就把這項法去除了,但是我國並沒有讓它消失。根絕我們國家現在的發展來看,是不太適合把這樣法律取消的。死刑作為世界上存在最長久的刑罰之一,一定是有它的理由的。
死刑具備著一些懲罰性、威懾性、安撫性、針對性、維護性、殘酷性、階級性等性質,目前來看,我過得人民素質還沒有到達一個新的高度,要是沒有死刑的存在,根本不會對罪犯造成威脅。而最有可能的是受害者家屬會透過一些其它的手段,對懲治嫌疑犯,這樣的情況出現更不利於我們社會的穩定發展。
一般情況下,犯人一旦被下令判處死刑之後,就會被立馬執行。但執行起來也是有講究的,監獄裡面有專門執行死刑犯的地方,但是一定要離的市區和居民區遠一些,以免對公眾造成一些不好的印象。那大家有沒有發現這一種情況,就是這些死刑犯在被執行命令的時候,全部都是被繩子五花大綁起來的,那這又是為了什麼?
這個習慣從古時候就流傳下來了,一直到今天,它是把犯人的上半身捆起來,從而限制對方的一些活動。在古代的時候,人們之後還會把用來捆綁死刑犯的繩子拿回家裡面,說是這種繩子會有避邪的作用。捆犯人用的繩子在當時來說是很搶手的,由於死刑犯的數量也不是特別多,所以導致人們還專門去求這樣的繩子,不過也隨著社會慢慢的進步中,這種封建迷信的思想也不復存在了。
這種五花大綁的作用可是很大的,我們在任何時候也不能低估一個人在臨死的時候,他的求生慾望有多麼強烈,會做出什麼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用繩子將犯人的上半身捆住之後,他們就失去了所有的攻擊性,也沒有機會趁機作亂去拿一些武器攻擊旁觀者或者行刑者。
除了上半身被捆綁起來之外,他們的腳上也同上綁著一根繩子,這樣就可以有效的防止他們逃跑了。還有另一個原因是,現在執行死刑會用槍,在大腦中槍的時候,肛門會失去控制,人會有排洩物出來,所以也是為了方便處理屍體。
文/小明明觀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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