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國家為保障公民基本醫療需求,透過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帶有一定的強制性,所有公民都有繳納醫保費參保的義務,分擔全社會的醫療風險。
首先,醫保是一種保險。所謂保險就是為了分擔個體風險產生的一種財務安排,透過大數法則,將大家的錢積攢起來,在參保人遇到事故的時候按照合同規定向參保人支付保險金,彌補參保人損失,達到分擔風險的目的。而醫療保險,就是為了分擔參保人的疾病風險,在參保人生病的時候給予經濟補償,減小參保人因病致貧的風險。
其次,醫保是一種社會保險。社會保險並不以盈利為目的,且帶有一定的強制性,所有公民都有繳納醫保費參保的義務。這樣醫療保險的基金池就足夠大,也能夠分擔全社會的醫療風險——這是因為健康的人肯定比生病的人要多,生病的參保人產生的醫療費用雖然比自己繳納的多,但因為大家的錢都放在同一個基金池裡,醫保基金本身能夠承受;隨著大家不斷參保,醫保基金池裡不斷有新錢投進來,不斷能夠滿足大家生病治療的需要。
通俗一點理解,醫保就是把大家的錢集在一起,大家都出一小點,誰有需要誰先用;大家一直投錢,醫保基金就一直能執行下去。如果不持續繳費,醫保基金就不夠用了,大家都無法享受到醫保報銷。依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才能維護群眾醫療保障權益。
我國一貫重視基本醫療保險籌資的穩定可持續,對資金來源、繳費標準、各方責任等均有明確的規定,基本醫保制度健康持續執行20多年,穩定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功不可沒。但在當前,還存在醫療保險費用應繳未繳、應收未收的問題。隨著醫療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將逐漸開啟醫療保險費徵收嚴管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