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G45次列車執行至滄州西站,車門關閉,即將開往下一站時,19歲的小鄭卻突然按下緊急制動按鈕。
接到警報後,高鐵司機立即通知附近的列車長、機械師和乘警,但這時的7號至8號車門處,緊急制動按鈕的玻璃罩已經被打破了。
原來,小鄭上車後就一直戴著耳機聽音樂,未注意聽列車到站廣播,直到列車快關門才意識到自己已經到站。小鄭一著急,“想都沒想”就按下緊急制動按鈕。
最終,列車晚點兩分鐘,同樣也導致整條線上的列車相對晚點。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
擅自移動鐵路線路上的機車車輛或者擅自開啟列車車門,違規操縱列車緊急制動裝置。違者將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警方表示,小鄭的行為危害鐵路安全,但考慮到她認錯態度較好,南京南站派出所對其進行教育批評,並處以500元的罰款。
坐高鐵錯過下車怎麼辦?
小鄭的行為引發網友熱議,“坐高鐵錯過下車這樣可免費返回”的提醒也衝上微博熱搜。
面對類似情況,可以及時尋求列車長的幫助。由列車長填寫客運記錄,乘客可以在下一站下車後將客運記錄交給站臺的工作人員,由工作人員安排旅客免費乘坐上返回的高鐵。
內容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馬丹
校審:施翔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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