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錯換人生案”二審宣判
本報訊(記者周青莎通訊員賈國威)2月8日,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與被上訴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以及上訴人姚策與被上訴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兩案二審公開宣判。
上訴人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與被上訴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以下簡稱“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開封市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上訴人姚策與被上訴人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開封市中院二審判決:撤銷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2020)豫0204民初1485號民事判決;淮河醫院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602188.23元(已給付300000元,尚需給付302188.23元)。
來源:河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