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證明事項“自己辦”

讓證明事項“自己辦”

□ 凌鋒

近日,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釋出通知,提出依託資料歸集和共享,全面推進“減證便民”,儘快實現“法無規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規定無需提交”的建設目標,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

“奇葩證明”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焦點,也是群眾工作生活中的痛點。近些年來,伴隨“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進,各地區各部門取消了大量的證明事項,為群眾帶了實實在在的便利。但新聞中還會時不時出現一些“奇葩證明”事例。

就此而言,全面推進“減證便民”,既是杜絕奇葩證明的嚴肅承諾,更是一種可以檢驗的積極作為。

當然,全面推進“減證便民”不等於“零證明”或不需要證明,其關鍵是“法無規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規定無需提交”。具體則是針對不同證明事項,透過直接取消、資料共享、告知承諾、部門核驗等方式實現證明擴音交,也就是:讓群眾少跑路,讓資料多跑路,讓證明事項儘量“自己辦”。

淄博的做法並非首例,結合新聞來看,之所以成為熱點,一是全面推進“減證便民”理所當然,人們樂見越來越多的城市加入其中。二是淄博當地給出了明確的時間節點:“9月底前,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保留的全部證明事項無需群眾提交”。三是對於未完成工作的,當地專門制定了投訴舉報辦法和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如此目標清楚,承諾明確,讓人們充滿期待。

全面推進“減證便民”的背後是依法為民服務的精神和用科技創新社會治理的思路。在點贊此類具體舉措之餘,希望各地各部門不斷深化對社會執行規律和治理規律的認識,善於運用先進的理念、科學的態度、專業的方法、精細的標準提升社會治理效能,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強更可持續。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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