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蜜雪冰城起訴密雪時光不正當競爭,被法院駁回

由 簡振武 釋出於 綜合

近日,紅星資本局注意到,蜜雪冰城(現改名為“鄭州兩岸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與密雪時光關聯公司(濟南龍一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公開。

來源:IC Photo

據裁判文書網,原告蜜雪冰城訴稱被告惡意模仿,在其商標名稱、店鋪裝修等各方面均存在惡意“搭便車”的情形。且密雪時光商標被駁回後,被告公司仍繼續使用,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法院認為,原告與被告的爭議應當由有關行政主管機關解決,不符合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判決結果為,駁回蜜雪冰城公司起訴。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鄧凌瑤

責編 任志江 編輯 陶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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