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新鄭市公安局新煙街派出所民警積極作為,急群眾之所急,憂群眾之所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利益。新煙街派出所值班民警及時幫助群眾找回價值1萬餘元人民幣的黃金手鐲。
2020年7月24日14時40分新鄭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關女士的價值1萬多元人民幣的金手鐲在新鄭市新煙街轄區丟失。接警後新煙街派出所值班民警劉中強帶領輔警王珂、週一帆迅速趕到現場,經瞭解,報警人關女士因去鄭州工業技師學院參加考試不能帶金銀首飾便將自己的訂婚手鐲放在包裡,離開時發現丟失。處警民警劉中強了解情況後,立馬調取報警人行走路線沿途監控 ,發現報警人關女士遺失的金手鐲被一箇中年男子撿走,透過對撿走金手鐲的中年男子影片追蹤,最終在某小區找到該男子並進行了思想溝通,該男子意識到問題後,將撿到的金手鐲交給了處警民警,最後金手鐲回到了報警人關女士的手中。
民警提示:
如果撿拾他人財物,拒不歸還且數額較大,將會觸犯刑法規定的侵佔罪。在公共場合撿到他人財物,應該主動歸還,或者撥打110尋求民警幫助。
通訊員:高改玲
編輯:喬 豔
責編:劉元升
監 審:劉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