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2 月,湖北襄陽市檀溪派出所接到 110 指揮中心的電話,稱碧水閣休閒會所有涉黃活動。派出所立即出警,然而民警到現場卻撲了個空,後來多次出警搜查均沒有發現賣淫嫖娼活動。
經排查,竟是派出所輔警肖某做"內鬼"在通風報信。記者注意到,在肖某的"關照"期間,會所靠組織賣淫收入 124 萬,肖某拿到了 1900 元"好處"。
日前,襄陽市襄城區法院審理了該案。
肖某於 2016 年被聘用為襄陽市公安局襄城區分局檀溪派出所輔警,受檀溪派出所安排從事協助值班民警出警、治安檢查等工作。
2018 年 10 月,肖某協助民警對碧水閣休閒會所進行檢查工作時,認識了會所老闆汪某,兩人互留了電話及微信。後來汪某為了賄賂肖某,多次給肖某發微信紅包、時不時請其吃飯"聯絡感情",同時請肖某接到 110 警情及日常例行檢查時提前告知。
在和汪某的接觸中,肖某瞭解到碧水閣休閒會所存在賣淫嫖娼活動。抵不住金錢的誘惑,肖某開始向汪某透露治安檢查資訊,幫助其逃避公安機關的檢查。同時,肖某還透過給同事林某等輔警買菸、發微信紅包的方式,請託林某等輔警照顧汪某。
2019 年 2 月 2 日 22 時許,110 指揮中心向檀溪派出所反映碧水閣休閒會所有涉黃活動,要求檀溪派出所出警。當天,在崗值班的被告人肖某接到 110 指揮中心反映的警情後,告知汪某民警將要到碧水閣休閒會所進行現場檢查。汪某提前得到訊息因此躲過了派出所搜查。
在接下來兩個月中,派出所多次接到舉報電話並出警檢查碧水閣休閒會所,均因為肖某"通風報信"而未果。
記者注意到,在其中一次檢查後,汪某找到肖某索要舉報人資訊。對於這樣的要求,肖某答應了。他查閱了檀溪派出所出警登記表後,偷偷將舉報人電話告知了汪某。
2019 年 9 月,襄陽市公安局將汪某等人涉嫌組織賣淫案指定魚梁洲開發區公安分局偵查。10 月,汪某等人因涉嫌組織賣淫罪被襄陽市樊城區檢察院批准逮捕。輔警肖某因涉嫌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於 2020 年 3 月 24 日被襄陽市公安局襄城區分局刑事拘留。
經審理查明,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5 月,被告人肖某從汪某處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 1900 元。
而汪某等人自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期間組織賣淫的非法收入為 124.8123 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肖某作為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其行為已構成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一審判決被告人肖某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違法所得人民幣一千九百元,予以追繳。
來源:瀟湘晨報(ID:xxcb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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