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11月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累計緩繳稅費471.4億元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12月1日電(記者車柯蒙)10月底,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對四季度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支援工業經濟平穩執行。國家稅務總局資料顯示,政策實施首月,11月1日至30日,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累計緩繳稅費471.4億元。
記者梳理發現,此次推出的稅收緩繳政策主要呈現三個特點:一是覆蓋面廣,此次是針對年銷售額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包含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二是涵蓋稅費種類多,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是優惠力度大,對於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中型企業,可延緩繳納政策規定範圍內各項稅費金額的50%;對於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可延緩繳納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全部稅費。
據瞭解,為確保緩稅政策及時有效落地,稅務部門提前在稅收管理資訊系統中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打上標識、提示提醒,方便製造業中小微企業透過電子稅務局申報時精準享受優惠政策,並透過電話、簡訊、電子稅務局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開展“點對點”輔導提醒。同時,稅務部門進一步精簡流程,讓納稅人簡便易行好操作,符合條件納稅人在申報後,介面自動彈出是否辦理延緩繳納,確認緩繳的稅款繳納期限自行延長三個月,辦理時無需提供申請單及銀行對賬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