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美國最大SPAC遭投資者起訴後同意“退錢”但設定了一個前提

由 烏雅竹雨 釋出於 財經

財聯社(上海,編輯 史正丞)訊,據媒體報道,知名投資人比爾·阿克曼週四晚間向PSTH的投資者致信,就處於輿論漩渦的SPAC(空殼公司)專案——潘興廣場通廷控股(PSTH),提出了一個“退錢”的方案,但前提是獲得美國監管機構的批准。

在信中,阿克曼表示,本週提起的一場訴訟對公司旗下這個“空頭支票”公司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同時也影響了該只SPAC找到合適交易的可能性。雖然阿克曼繼續堅稱這場訴訟缺乏事實依據,但留給PSTH尋找合適併購物件的時間僅剩11個月,最多再加上6個月完成交易的時間。

阿克曼表示,“雖然我們正在非常努力地尋求交易,並且已經與潛在的併購候選人展開溝通,但在限定時間框架裡完成交易的能力因受到訴訟影響而被削弱” 。

阿克曼在週四的信件中表示,公司目前正計劃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註冊特殊目的收購權公司(SPARC)公司,只要獲批就向所有的投資者按照發行價20美元退還所有的40億美元本金,對應每一股再送上一份認購權。與SPAC不同,SPARC在選定標的前並不需要投資者掏錢,同樣也沒有在兩年內必須完成收購的限制。

非常湊巧的是,阿克曼提出“退錢”交易前PSTH的價格在週四首度跌破發行價20美元,收報19.99美元。去年九月上市後該投資工具最高曾漲至34.1美元。截至發稿,PSTH週五盤前跌3.55%。

(來源:TradingView)

這裡需要解釋的是,引發這場訴訟的原因正是阿克曼的“不走尋常路”。與一般的SPAC尋找一家創業公司實現併購上市不同,PSTH在今年7月曾宣佈收購環球音樂10%的股份,但這筆交易被SEC否定後阿克曼宣佈將由潘興廣場基金接手這部分股權。在訴訟中,原告方認為阿克曼的PSTH應當被認定為投資公司而不是SPAC,這將導致潘興廣場基金不能從中收取“鉅額”的諮詢顧問費,阿克曼回應稱這個實體只持有過美國國債和貨幣市場基金,並沒有違反規範SPAC的法案。

這起訴訟原告方的律師團包括前SEC專員Robert Jackson和耶魯法學院教授Usha Rodrigues,這個陣容也說明了該案件大機率會窮盡所有的法律手段。不論訴訟本身結果如何,PSTH陷入僵局也迫使阿克曼不得不主動推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