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虛擬偶像洛天依獻唱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徵集歌曲《Time to Shine》 富田/中新社/視覺中國供圖
目前,虛擬偶像主要以虛擬主播、明星虛擬分身、品牌代言人等形式出現。比如虛擬偶像可在社交平臺上傳影片,與使用者直播互動,並且擁有自己的專屬人設,滿足使用者對互動性的需求。
——陳建文 電子科技大學資訊與通訊工程學院教授
近日,虛擬偶像團體A-SOUL的成員之一珈樂官宣進入直播休眠,一時引起了大眾的廣泛探討。
作為娛樂和科技的結合,虛擬偶像可以舉辦演出活動、品牌代言以及參與直播帶貨等,儼然已成為一個文娛行業的新生態。
據《虛擬數字人深度產業報告》預計,到2030年,我國虛擬數字人整體市場規模將達到2700億元左右。
虛擬偶像的技術邏輯是什麼?背後有著怎樣的商業運作模式?具體又應如何規管虛擬偶像相關市場?這一新興風口,逐漸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
元宇宙浪潮推動虛擬偶像產業發展
2016年11月底,日本偶像絆愛(Kizuna.AI)在YouTube影片網站上開設頻道,4個月內便獲得約40萬名粉絲。不過,與其他主播不同的是,絆愛是透過計算機技術製作出來的虛擬偶像,她也成為了圈內公認的早期虛擬偶像代表之一。
近年來,隨著元宇宙概念的興起和不斷髮展,虛擬偶像的關注度被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目前,虛擬偶像主要以虛擬主播、明星虛擬分身、品牌代言人等形式出現。比如虛擬偶像可在社交平臺上傳影片,與使用者直播互動,並且擁有自己的專屬人設,滿足使用者對互動性的需求。”電子科技大學資訊與通訊工程學院教授陳建文說,影片直播具有低門檻、大受眾、多樣化等特點,它的普及為虛擬偶像的初期發展以及虛擬數字人技術驗證提供了廣泛的應用場景。
從技術角度看,虛擬偶像行業的發展得益於語音合成、虛擬人物模擬等技術的持續進步,其中的核心技術涉及計算機圖形學、計算機視覺、深度學習、最最佳化演算法等眾多領域,細分領域還包括了人物特徵建模、身份—動作特徵解耦、特徵驅動、高精度繪圖等。
“傳統虛擬偶像的製作一般利用成熟的動作捕捉及面部捕捉技術進行卡通形象的2D或者2.5D渲染,具有成本低廉、易於實現的特點。近年來,業界也在探索新的技術路線,以實現具有真人外觀的虛擬偶像。”陳建文解釋說,此類技術一般遵循以下流程,即以數字化虛擬偶像人物模型為資料基礎,虛擬偶像動態驅動方法為連結,透過各種演算法將真人的表情、動作等同步遷移至數字化虛擬偶像上,實現虛擬偶像的“活化”。
實際上,在每一個虛擬偶像的背後,基本上都會有一個來驅動他們“活化”的真人,這樣的真人在業內通常被稱為“中之人”。
既然是虛擬偶像,為何還需要真人來驅動?
陳建文表示,目前仍需要真人驅動的核心點,在於虛擬偶像的互動能力還未達到相應的水平。“虛擬偶像不僅是一個會運動、會唱跳的虛擬形象,他/她的關鍵核心在於能夠像真人一樣與觀眾進行互動。但是高逼真的‘擬人’互動,在現今的技術水平下是一個極具挑戰性且無法在開放式條件下達成的任務。”
因此,針對開放式互動的需求,目前虛擬偶像仍然需要真人來驅動,以滿足粉絲對於虛擬偶像智慧化的需求。不過,在一些具有固定劇本且互動性較弱的場景中,如舞臺表演等,製作一個無需真人驅動的虛擬偶像還是有可能的。
“此外,想要虛擬偶像更加‘擬人化’,還需繼續突破自然語言處理(NLP)和知識圖譜等方面的相關技術瓶頸。”陳建文表示,目前關於虛擬偶像的技術突破,主要還是集中於計算機視覺領域,也就是說在外觀上虛擬偶像能做到與真人極為相似,但在虛擬偶像與使用者互動的時候,表情、語言、動作卻還是沒有真人的感覺。而這些正是虛擬偶像未來能夠越來越“擬人化”的重要因素。
虛擬偶像商業能力不可小覷
從泡泡瑪特盲盒系列的興起,到迪士尼玲娜貝兒周邊產品的熱銷,人們看到了智慧財產權(IP)在當今時代的強大變現能力。隨著技術的逐漸成熟,虛擬偶像的應用也逐漸從線上直播推廣至影視劇製作、線上演唱會等更為豐富的場景,逐漸開始依靠IP流量變現來實現商業模式的運作。
“從公司運作的角度來說,虛擬偶像具有極強的可操作性,可以為公司大幅降低運營成本;極少有因負面訊息而帶來的危機公關、違約等不良後果,沒有真人偶像那樣存在一定的公關風險;並且,虛擬偶像的IP可以變成公司的永久資產。”陳建文表示,在這種模式下,頭部IP的效應顯著,但腰尾部IP的發展卻相對困難,因此這種依靠IP流量變現的模式是小眾的,更多的商業模式在於“陪伴型產品”的製作。
虛擬偶像的支持者主要為泛二次元使用者,隨著二次元文化逐步深入,我國泛二次元使用者數量越來越多,尤其集中於Z世代(通常指1995—2009年出生的一代人)。作為虛擬偶像的主要目標群體,Z世代正推動著這一市場進入紅海。
“真人偶像精力有限,而大多數虛擬偶像可以透過‘中之人’的交替與更換,達到‘24小時線上陪伴’的效果。不管誰在屏幕後面驅動,從使用者角度來看,眼前永遠是同樣一個形象。”陳建文說,作為新時代人群,Z世代的馬斯洛底層需求已被滿足,在追求頂層需求的道路上樂此不疲,包裹IP形象的衍生品對於他們而言更像是帶來歸屬感和陪伴感的精神食糧,而虛擬偶像隨時隨刻的線上陪伴,正好填補了他們的需求。
虛擬偶像市場尚需嚴格監管
隨著5G、AR、VR等技術的進步,虛擬偶像將在直播帶貨、VR演唱會等場景的應用中為使用者提供更良好的體驗;虛擬IP的愈趨成熟,也將提升品牌方與虛擬IP的聯動。此外,企業還可將虛擬偶像產品化,虛擬偶像可作為虛擬助手、虛擬教師、虛擬客服等應用於更多場景,實現落地場景以及變現路徑的多元化。
伴隨著虛擬偶像的持續火爆,尤其是元宇宙相關產業的蓬勃發展,大量資本湧入市場。元宇宙具有大量數字化資產,需要資產憑證來促進元宇宙的經濟迴圈。非同質化代幣(NFT)是元宇宙中數字化資產憑證的一種表現形式。部分新生元宇宙專案正在打造具有NFT屬性的虛擬偶像,在各類數字媒介上展示,且NFT的價值與偶像的人氣值掛鉤。
但由於市場體系尚未完善,國內交易平臺、NFT專案創作者等各方都還處於謹慎探索的階段。
“虛擬偶像這一產業還處於起步與發展階段,相關技術還在不斷突破與成熟的過程中。雖然虛擬偶像的市場規模較小,人們所擔心的數字金融詐騙、版權爭議等問題還不常出現,但同時在這一方面的市場監管與調控也較弱。”陳建文說。
在線上直播、影視劇製作當中,對於人物的髮型、穿著以及語言等有著明確的規定,相關的規則條款以及法律法規也對主播以及演員的行為有著明顯地約束,而針對虛擬偶像的規定卻存在著空白和漏洞。因此就會導致虛擬偶像出現遊走於規則條款之外的“擦邊球”行徑。
“對於虛擬偶像,目前還沒有具體的行為規範。長此以往,虛擬偶像可能會往‘灰色地帶’發展。”陳建文認為,虛擬偶像雖然是虛擬的,但其並未生存在虛擬環境中,而是生存在現實的法治環境中,因此應儘快制定出針對虛擬偶像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條款,使之進入規範、健康發展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