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養人杏傷人”,雖說是一句民間俗語,但也必然有其傳統文化認識基礎。
桃和杏是我國,尤其是過去最常見的水果,屬於食物範疇。
根據傳統理論,所謂“藥食同源”,判斷一種可進食的東西屬於食物還是藥物;如果是藥,藥性如何,都是根據其“性味”,而不是化學成分。
所謂“性味”,即四性、五味:
四性,也叫四氣,指物質的寒、熱、溫、涼四種特性。
五味,就容易理解了,就是我們常說的辛、甘、酸、苦、鹹五種味道。當然,現在科學研究已知辛辣並不是一種味覺,而是一種溫痛覺。
“藥食同源”,“性味”偏者為藥。在中醫經典《黃帝內經》中,“藥”也稱“毒”,兩個字往往連在一起使用,稱為“毒藥”。這裡的“毒”並不是指現在生物醫學上的毒,就是指性味的偏性,偏性越大則毒性(即藥性)越大或越強烈。
比如,四性中寒和熱性的物質,偏性就大,就是“毒”性大的“毒藥”;溫和涼性的物質,偏性小,也就是“毒”性小的“毒藥”。
有的更平和的溫涼物質,也就被歸於食物。
五味中酸、辛、苦、鹹,就被視為偏性大,就是“毒”性大的“毒藥”;而甘味就被視為偏性小,就是“毒”性小的“毒藥”或者無“毒”性的食物。
《靈樞 九針論》就有“病生於咽嗌,治之以甘藥”的說法。
用中醫或者我國傳統文化的這一理論來評判桃和杏:
桃子,性溫味甘,幾乎沒有偏性,因而被歸於食物或者“甘藥”類別,這樣,民間稱“桃養人”,也就毫不奇怪了。
不僅如此,桃子之養人甚至上升到可以作為“壽桃”承載人們祝願老人長壽寄託的高度。
實際上,所謂“桃養人”左不過就是因為口感上一個“甜”字。
反觀杏子,被認為性熱味偏酸或巨酸,就屬於偏(毒)性大的“毒藥”,因此,民間說“杏傷人”也同樣沒什麼奇怪的。
而所謂“杏傷人”也無非全賴一個“酸”字。
“桃養人杏傷人”,既然是依據傳統文化或者中醫理論,自然跟科學無關,談不上科學依據。
但是,以目前的科學證據來分析,“桃養人杏傷人”有沒有道理呢?
毫無道理。
按照目前生物醫學理論,蔬果或其他食物對身體的生物效應取決於其含有的化學成分是不是更有營養價值或者具有害性的生物效應,即毒性。
按照美國農業部的資料,100克鮮桃所含的主要成分為:
100克鮮杏所含的主要成分為:
簡單進行比較可以發現,除杏子含維生素A特別突出外,兩者的基本營養物質成分極其類似。
杏子所含營養成分普遍稍高於桃子,可以說杏子具有稍高於桃子的營養價值,即“更養人”。
但是,仔細分析,可以發現,這種差距的主要原因還在於兩者之間2.5克水分的差距,杏子含水量少,相應“增加”了含有其他營養成分的空間。
比如,雖然嚐起來,桃子一般更甜,杏子酸一些。但是就含糖量而言,也還是杏子稍高於桃子。
因此,可以說,桃子和杏子幾乎一樣“養人”。
同時,除了桃核和杏核外,兩者的可食部分都沒有發現任何毒性成分。
因此,可以說,桃子和杏子幾乎一樣“不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