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回覆:王健林獲賠7.5萬 真是要懂點法律啊 2016.3.15日
話題:王健林被冒名汙衊某電商 索賠1000萬獲賠7.5萬
被冒名在公號上發文汙衊淘寶等,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健林將該公號所屬的北京韓商互聯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韓商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1000萬元。昨日下午,該案在朝陽法院宣判,王健林獲賠精神損失費等共7.5萬元。
王健林獲賠7.5萬 真是要懂點法律啊
王健林訴稱,2015年11月12日,韓商公司在其公眾微訊號“頂尖企業家思維”上刊登文章,稱《王健林:淘寶不死,中國不富,活了電商,死了實體,日本孫正義坐收漁翁之利(薦讀)》。
王健林認為,該文冒用自己的名義誣衊淘寶網及網購電商,稱“至少90%的淘寶小店將會死光……”淘寶的危害是“讓不誠信的行業瘋狂生長”等,該文近
4300字,滿是惡意誹謗,還盜用自己的姓名及照片。自2015年11月12日發出後,3天閱讀量超過10萬,點“贊”近萬個,這給自己及萬達集團造成了惡劣影響,故要求該公號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其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1000萬元。
對此,韓商公司辯稱,該文是轉載的,王健林的要求是過度維權,公司只賠其合理損失。
朝陽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文章和韓商提供的原始文字不一樣,不僅加用了王健林的名字、照片,內容上也不完全一致,故認定該文是冒用王健林姓名釋出的,已構成對王健林姓名權、肖像權的侵害。
最終,朝陽法院判決韓商公司向王健林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王健林精神損害撫慰金6萬元,公證費1.5萬元。
黃鴨皮C2:這可不能做法盲啊
傾城萌E0IU:這結果真是想不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