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变法之郑国子产——重乡教,公法文,兴商贸,立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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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子产进行了对于国家法律的改革,将原先被贵族集团所垄断的法律条文公诸于世。可以说是人类文明史上巨大的法制进步。这在当时引来了很大争议,甚至变法者本人也饱受诟病。很多极端的保守主义者认为这场改革会使变法者的整个家族遭到清算。但是最终这种政治预言并没有实现,子产作为改革变法的领导者得到了善终,他领导的法制变革也引领了春秋战国这一个时代。
春秋变法之郑国子产——重乡教,公法文,兴商贸,立私有
其实他并非只是单单的将法律条文公诸于世。虽然这是他变法的主要内容。但是也确有很多其他的变法措施。我们先从小的方面来讲郑国的变革,然后再用着重的笔墨去介绍郑国子产真正的变法核心。
子产不毁乡校广开言论受到后世赞扬,儒法两家之评判!与商鞅对比之优劣
郑国子产的变革当中,有一点最容易被我们所忽视,但确实是变法的核心要义之一。那就是不毁乡校。
子产不毁乡校,出自《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对于乡人聚会议政的乡校,然明主张毁掉,子产不同意,他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子产把乡校作为获取群众议论政事的反馈信息的场所,而且注意根据来自公众的意见,调整自己的政策和行为。
这被认为是认真听取民众意见,以保证改革变法得以实施并获得民众支持的政策行为。无论之后的法家还是儒家,对于子产的这一方式都认可赞赏。每一个学说理论对于此事都有独特的解释。不论何种解释,最核心的目的就是要达到上情下达,使民众都参与到政治改革之中。也是与之前存在的贵族垄断政治的状态形成鲜明对比。只不过孔子更希望上情下达的是礼乐制度而非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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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各国深受封建礼乐制度的影响。很多我们在现在看来十分普通的权利都是由贵族一手掌握并垄断,尤其是对于政治的议论反馈,普通民众是没有任何资格的。在当时政治是贵族的特权。乡校发展也并不是受到贵族认可的,是礼乐崩坏以后所形成的一种社会现象。
贵族们往往对其采取打压的态度。包括儒家的孔子认为乡校的设立使得贵族的传统政治平衡被打破,礼法制度被普通民众所破坏并不利于国家稳定。而子产的这一做法,重重的打了保守主义者的脸。使得民众可以议论国家大事,提出自己的意见广开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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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够以此作为与后世变法对比,并且抨击诸如商鞅变法控制言论个例子呢?
我认为不能,变法者是否控制言论并不在于变法者的个人品性如何,而是当时的社会现实。如果当时的话语权都被贵族所垄断,那么开放言论自由,让民众这一新兴的政治力量与贵族特权做对冲,有利于改革变法。而第二种情况是话语权被贵族所掌握,并且贵族利用话语权的优势,怂恿依附于他的一些民众对变法进行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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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变法者在没有掌握话语权的情况和前提下,必须限制言论和舆论场。保证变法措施不因为舆论上的攻击而搁浅,这样才有利于变法。所以不论是郑国改革还是秦国商鞅变法,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与否,是根据当时对于变法的舆论情况而定的,而并不是变法者的一厢情愿。
郑国变法的国际背景与土地经济措施——扭转国小而逼,族大宠多的局面
其实从当时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而言,我们就可以知道郑国的一系列变法其实也是受到国际环境压力的。郑国地盘不大,形势却异常复杂。子产早就有过精辟分析:“国小而逼,族大宠多简单翻译一下就是国家弱小穷困。贵族力量庞大,宠臣奸臣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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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个大国的军事压力之下,郑国并不占据竞争优势。而且国内由于发动多次宫廷政变,政局不稳,子产亲身处理过很多内部的政治事件。他对于郑国基本政治走向的洞察,以及对于郑国自身力量的发展有着独到的见解。所以在他真正执政以后开始大力推行改革,关系到郑国的过去以及未来的发展密切相关。
任何一场改革,包括正国在内,都会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全力抨击污蔑。这也给政国的改革造成了巨大阻力,甚至有人在大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辱骂执政者。可见一个变法者,如果没有抗击强大社会压力和人身攻击的心理状态,变法改革是难以成功的。
当时的贵族和既得利益集团而言,变法最大的挑战就是土地私有化。其实土地私有化说到底是贵族集团首先破坏的。他们否认了周王朝的基本土地公有制。开始私自开辟土地并据为己有,因而积攒了大量的土地财富。但是他们又并不想让自己的土地受到国家的认可,一旦认可就意味着,要在范围之内开辟出一块公田实施井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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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在新的土地改革之下,私有土地和公有土地一并征收10%左右的税率。而如果所有的土地都像当时一样被隐瞒,不被国家所承认,那么一方土地所获得的所有财富全部都会被贵族所有。所以贵族和既得利益集团既打破了土地公有制的限制,认可土地私有,但又不希望土地私有被国家所承认。
在社会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改革当中,贵族只希望有利于自己的变革。但是却对真正系统的变革望而却步,甚至制造很多阻力,这就是改革的矛盾点。而公元前543年子产执政的当年,就大力推行土地私有政策,在国家层面承认土地私有,并按土地的亩数征税。这既解决了国家的财政税收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国家对于基层生产的管理确定。
在土地私有被贵族所掌握,但是国家还没有承认的一段时期里,想要耕作,贵族和利益集团必须修建私有水渠。去浇灌自己开发出来的土地。很多排水设施的建设都是混乱的,而一旦国家认可土地私有,势必就要对土地进行重新规划。虽然这一规划很难让贵族将自己的土地一部分所得交给国家,但是毕竟国家通过这种方式明确了自身开垦的土地数量。为之后的土地改革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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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承认土地私有以后所征缴上来的税收,也可以帮助国家缓解自身的财政赤字以及军事用途。给在当时处于激烈竞争生存发展的国家,带来基础的军事力量保证,郑国摆脱了被周边大国奴役的命运。当然改革并不愿意冲击旧贵族,所以不论是土地私有税收改革以及对于军事力量的调整都十分温顺。很多改革的成果,在客观上处于合法地位的情况之下,尽力保证贵族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而出现暴力反抗的局面。
可以说改革是成功的,迅速加强了国家的财政实力,使当时的郑国很快,拥有了700乘的战车。而且征收赋税的量并不苛重。在促进土地改革生产力发展的同时,还注重经济和商业的发展,这在当时是很不容易的。
商业发展与农业土地改革并行,虽获成功为何不足大国效仿
当然也并不是说郑国的改革,相比于战国时代的诸如商鞅改革更加先进,毕竟郑国国力小。农业和商业可以同时发展。而如果国家较大,还不能够优先发展农业的话,某种程度上会抑制农业的发展。所以对于大国和对于小国的改革变法,它的侧重点真的不一样。更何况正郑国素来以商业立国。商业本身就是郑国发展的核心。天下财货都在郑国,拥有很强大的贸易市场。
只是在改革之前,贵族依仗着自己的权势,随意买卖商人的货物,干涉普通民众的经商活动。贵族掌握着政权,也往往掌握着官方贸易体系。所以在当时表面上是郑国的官方贸易十分繁荣。但说到根本是贵族掌握着官方贸易,并以此谋取私利。这就会出现一个客观现实,那就是郑国的商业贸易十分发达,但是国家却积贫积弱。繁荣的贸易并没有成为国家繁荣发展的基础。反而成为了巩固既得利益集团的绝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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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的改革,在进行税收和土地私有制度改革,发展农业的同时,也进行了商业改革。并不是为了要抑制贵族的特权而抑制商业,而是将商业也私有化。虽然表面上贵族和一些利益集团可以明目张胆的进行商业贸易。但是他们不能够在以国家的名义,而普通民众的商业贸易也得到政府的认可,并且受到一定程度上的保护,可以说贵族也没有损失太多。
春秋变法之郑国子产——重乡教,公法文,兴商贸,立私有
依然掌握着国家商业的主导权,国家和普通民众也在这场改革当中赢得了一部分的权利,增强了市场活力,主张商业自由。使得很多新兴的郑国商人在各诸侯国之间从事经商活动。郑国的商人团体在改革以后闻名于世,也发展持续繁荣。即便是之后被韩国所灭,都城也深深吸引着韩国人,并直接成为韩国的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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