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扬子晚报网】;
近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特殊的案件,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执行过程中因“消失的猪圈”造成的困境得以破解。
11年前,徐州丰县一家加工厂与王某因租赁纠纷诉至丰县人民法院,后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王某租赁加工厂猪舍及空地,租期10年,并约定王某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到期后被告将租赁的猪舍和空地交付加工厂。租赁到期后,王某拒将租赁物返还给加工厂,加工厂向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竟发现申请人所说的猪圈消失了。执行法官经多方打探得知,原来,被执行人王某无视之前的和解协议,自行拆除了猪圈并自费6万元搭建了新厂房。面对猪圈消失导致的执行不能,以及加工厂和王某互不相让的局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案件顺利解决,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现场查看并根据现场情况到申请执行人家中交流谈心,向其分析利弊得失,劝慰其不要为了赌气搁置处理、扩大自己的损失。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劝解后 ,加工厂厂长邢某态度出现缓和,同意和被执行人王某协商解决。
事情出现转机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继续做工作,最终王某欣然答应与申请人协商解决问题。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自愿协商由被执行人将新建厂房返还给加工厂,因原来的猪圈和现在的厂房存在价值差异,由厂长邢某支付2.2万元作为折价补偿的方式,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王某将厂房钥匙交到了申请人邢某手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