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本军队投降后,广州俘虏了大量日军,在解除武装后,全部放到集中营管理。在集中营中,日军解除原有军制,不准佩戴军阶符号,仍然可以穿戴制服,集中营禁止日军外出,一些担任采购的外勤日俘,出门时候也需要佩戴写有“日俘”的白色臂章。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日俘还可以保留自己私人物品,日军私人物品大部分都是从中国人民的手中抢夺的,居然没有进行追讨,只是一些集中营管理官员便乘机敛财敲诈,也算是把东西“留下来了”。
日军虽然关到了集中营,大部分时间只是个笑话。在生活待遇上,全部按照当时国民党部队的标准来对待,伙食也是分为将、佐、尉、士兵四个等级,甚至还给发物品和代金券。战俘之中的日军军官仍然按照其原级编制规定,高级军官着保留副官和勤务人员等为其生活护理,当时广州日军长官田中久一甚至还保留着汽车和马匹乘用。比起那些进行了八年抗战的烈士还要待遇更高。
如果说有什么惩罚的话,只能把当时国民党广州市政府为贪腐公共资金,调用了500日俘当清洁工算上。这些日俘给广州清理街道、打扫卫生,开始和普通清洁工一样待遇,
这引起了广州市民强烈反弹,最后广州国民党政府,想出来妙招“让日俘扫街时候不准戴口罩”,这样就和中国普通清洁工有分别。广州市公路局看到了这样的好处,趁机也调用了2000战俘来修路,这样就省出了修路费用,把钱落到自己手中。至于日军中具有航空、造船、交通、通讯等技术人员更成为各个单位的香饽饽,各种机关抢着征用,不但管吃管住,而且争相提高待遇,有的甚至比对中国技术人员还好。国民党政府完全不顾曾经饱受日军欺辱的中国人民感受,对待日本始终是一副“友邦”态度。反观苏联,1945年日本战败后,60多万日本关东军被苏军俘虏,苏联人怎么处置他们的呢?——送到西伯利亚去做苦力,去挖煤、去修铁路。一个冬季下来,光冻死的记录在册的就有55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