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关联交易频繁 信披失实企图用迷魂大法“骗”上市

 2021年1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定于2021年2月5日上 午9时召开2021年第13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会议将审核包括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诺和”)在内的两家发行人的首发申请。

  《招股说明书》显示,若此次IPO成功,阳光诺和拟拟发行数量2000万股,目标筹集资金总额4.84亿元,其中,用于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的资金需求是1.07亿元,用于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的资金需求为1.84亿元,用于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的资金需求为1.30亿元,用于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为0.62亿元。

  据阳光诺和官网信息披露,阳光诺和是一家专注于仿制和创新药物研究,致力于以技术服务为核心,推动中国医药行业发展,为客户提供“临床前+临床”全过程药物研发服务的综合型CRO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9日。

关联方交易迷魂阵

  工商注册资料与《招股说明书》都显示,该公司的董事长利虔是该企业的控股股东、实控人,其直接持有阳光诺和22,069,500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6.78%。

  企查查显示,除了控股阳光诺和外,利虔还控制多个其他企业。

  其中,利虔直接持有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朗研生命”)51.20%的股份,并通过朗研生命间接持有广东泓森医疗有限公司、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百奥药业”)、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永安制药”)的股份,比率分别为51.20%、50.69%、40.96%,同时,还通过百奥药业间接持有江西泓森医药有限公司50.69%的股份。

  此外,在2019年12月13日注销的卡威阳光(全南)经贸有限公司(下称“卡威阳光”),也是利虔间接控制的企业。

  从《招股说明书》中不难发现,利虔实际控制的企业与阳光诺克在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并在客户销售榜单上独占鳌头。2017年至2020年1至3月,阳光诺和向利虔控制的关联企业分别实现营收达到1,035.72万元、2,775.37万元、3,293.70万元、917.24万元,占当期总营收的比例分别为28.73%、20.59%、14.10%、12.43%。

  同时,从销售与管理费用层面来看,2017年、2018年阳光诺和向利虔控制的企业采购房屋租赁、水电暖、实验器材的合计金额分别为195.80万元、282.08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4.01%、3.90%,均居于当年供应商第四名。

  2019年、2020年1到3月,阳光诺和向永安制药采购实验材料金额分别为32.13万元、11.20万元,2019年向百奥药业进行验证性生产采购,其采购金额为90万元。

  除去关联交易外,阳光诺和与实控人利虔控制的企业还存在着大量资金拆借的情形。

  2015年12月至2019年10月,阳光诺和实控人利虔及永安制药、百奥药业、朗研生命向阳光诺和合计借款金额分别为825.35万元、200.00万元、2,580.00万元、3,298.63万元。

  而从2016年11月至2018年6月,朗研生命、永安制药、卡威阳光、百奥药业为阳光诺和合计提供借款分别为791.75万元、100.00万元、300.00万元、300.00万元。

  虽然在上述资金拆入、拆出过程中,除阳光诺和因卡威阳光注销未向其支付1.64元的资金使用费外,其他各方都支付了相关利息,但这仍不能抹杀其拆借之实。

  同时在2017年至2019年,朗研生命、百奥药业为阳光诺和代发工资的合计金额分别为51.15万元、75.94万元、40.00万元。当然,2017年阳光诺和也存在为永安制药代发34.07万元的工资的情形。

  上述复杂的关系,或为上市后阳光诺和能否保证独立性打上问号?

信披失实还是利益输送?

  阳光诺和曾转让其子公司江西萃生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萃生源”)股份时,或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2016年10月13日,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阳光诺和前身,下称“阳光诺和有限”)与张磊、黄尧恩共同发起设立阳光诺和(全南)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该企业更名为阳光诺和(全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后又于2017年9月21日更名为江西萃生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萃生源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阳光诺和有限认缴出资255万元,持股比例51%;张磊认缴出资215万元,持股比例43%;黄尧恩认缴出资30万元,持股比例6%。

  2017年9月5日,阳光诺和有限、张磊、黄尧恩与韩秋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将其认缴的萃生源51%股权(对应255.00万元认缴出资额)、43%股权(对应215.00万元认缴出资额)、1%股权(对应5.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韩秋菊。

  由于,阳光诺和有限未实际缴纳出资,并且萃生源当时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具有开展经营活动的人员及资产,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0元,并由受让方承接履行出资义务。

  但是,阳光诺和有限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说法却与企信网公开信息存在冲突。

  据企信网公示的萃生源的工商年报显示,2016年萃生源所有股东都履行了注册资实缴义务,其中包括阳光诺和有限应实缴的255万元注册资本,而股东实缴的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对于出资时间,企业在变更记录又有不同的说法。据企信网公示的2017年9月6日的变更记录显示,该企业在变更之前投资人的出资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变更之后及投资人仅有韩秋菊一人,出资时间也变成了2021年9月。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0月11日的该出资时间点又比招股书披露的企业成立时间早了两天,其中原因不得而知。

  此外涉及信披失实的,还有《招股说明书》与实际项目落地地区公示的相左。

  据《招股说明书》显示,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投资总额为18,440.41万元,其项目备案信息中投资总额与该数据相差无二。但该项目建设地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官网披露项目环评报告等相关资料时,却显示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25,000万元,与上述两份资料中项目投资金额相比多了6,559.59万元。

  同样,据《招股说明书》称,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投资总额为13,033.73万元,这与其备案信息披露的数据一致。但是,募投项目建设地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官网披露,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投资为12,833万元,与上述两份资料中的项目投资又少了200.73万元。

  《招股说明书》、备案信息、项目建设地官网披露公示的时间分别为2020年9月、2020年4月、2020年6月,中间相差仅短短几个月,项目投资金额却存在巨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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