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守规矩”有关的问题上,有一个现象很难解释。
比方说,前几年,文章在饭店的禁烟区公然吸烟,中国禁烟协会要求文章道歉,对此我是很赞同的,没想到网上的声音是一边倒的愤然攻击禁烟协会,说他们小题大做,这让我很意外。
然后出了老虎吃人的事儿,画风突变,大家可以说群起而攻之,大骂死者不守规矩,罪有应得。我很难解释,为什么同样是不守规矩,一个人死了,却没有比一个名人获得更多的同情。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是过年期间,有人在烧纸的时候引发了鞭炮摊爆炸,导致该人死亡,那么大家是骂谁。所有人都知道,烧纸是国家禁止的,鞭炮摊是合法经营,但是,鞭炮摊挨骂的可能性似乎更大。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说说,这个人被老虎咬死,这个动物园能不能免责。(我说的是这个人,和这个动物园,不具有普遍性。)
前提是这个人,是必须要为自己的违规行为负责的,但是,他的过失,不应该掩盖该动物园存在的问题。据媒体报道,这个动物园是经常有人逃票的,而且路线,脚印,清晰可见。所以,动物园一方是预知到这种危险的,并且在人们经常逃票的地方写上警示标志。但是,另一方面,破损的铁丝网却一直没有人修补,在通往虎园的最后一道围墙边,甚至还放了一把梯子,旁边青砖绿瓦,菜地田园,一副世外桃源的景色,又给人营造了一种“你耕田来我织布的”的安全信息。预知到了危险,却没有防范,只立了一个牌子,就好像一个饭盒上写着“小心烫伤”,却又在盒盖上捅了一个窟窿,前面100个人都没有烫伤,但窟窿没有堵上,第101烫伤了,就基本等于偶然中的必然。很难说,动物园一方就是没有责任的。
退一步讲,或许动物园在法律上成功免责,但是也不能表明,动物园自身不存在问题。换句话说,应该借机查查动物园的问题。据了解,这个动物园归属当地住建部管辖,属于城市动物园,但它却挂了一个“野生动物园”招牌,这种挂着羊头卖狗和肉的做法,包括现在棋盘山动物园都存在。不属于野生动物园,那么130块钱的门票价格是不是合适,就值得商榷。这种动物园内部设计是否合理,动物是否吃得饱,管理的好不好,相信只要查,问题是一大堆。不是我臆想,看看棋盘山动物园那个熊样,老虎都虐待死了好几只。查一查动物园也是好的,因为就算人的安全没问题,动物园应该追本溯源,改善管理,至少能为动物营造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也是很有意义的。(另外,如果动物园可以免责,那么是否证明,破损的铁丝网无需修补?在动物园里住人,种菜也没有问题?这个问题也值得商榷。)
最令人迷惑的,也是最没意义的,就是人们的态度。无论你是拥护动物园无罪论,还是高喊咬死活该,都不能有效的防治此类事件再度发生。不知道为什么,人们在“守规矩”这个问题上,严格的遵守着双重标准。严于待人,宽于待己——明明闯红灯,别车,随地吐痰,禁烟区吸烟,过了晚上5点还装修,这些违反规定的行为随处可见;而一看见跟别人不守规矩,立刻瞪圆了眼睛,跳脚指责。更无法解释的还在后面:露天烧烤,占道经营,这种行为不仅是不守规矩,甚至对他人造成影响,是不守法的行为,很多人却在举双手拥护,对城管喊打喊杀,这简直超越了双重标准,貌似有更大的优越性。就好像今天终于轮到我值周了,谁不做眼保健操,我就大声吼他。出门右拐发现我的好兄弟在走廊里抽烟,我分一杯羹,边抽边骂教导主任。这个比喻,大概可以解释文章抽烟和露天烧烤的疑案。
多重标准,就是没有标准,这样的舆论环境,很不健康,而且没有意义。其实逃票这个问题本身很复杂,并不是一句不守规矩就能完全概括的,这个我们先不谈。我们先谈,一个人死于非命,我们更应该做的,不是拍手叫好,在旁边高喊“该”,而是思考“我们怎样才能避免这种悲剧再次发生”。因为逃票不是一个个体的行为,而是群体行为,那么很显然,要想在短时间内提高全国人民的收入水平及素质是一件不可实现的事儿,那么作为管理者,就理应提高警惕,设置合适的障碍,防止这种事儿发生。就好像一个路口,总有人横穿马路,总有人被撞身亡,我们不是应该建议在这里加道护栏,或者找个协勤人员帮忙管理吗?我们在原地骂那些死者不守规矩,自作自受,有什么意义呢?从根本上说,所谓人的自觉性,最初始的还是源于正确的管理,闯红灯的行人少了,不是人的素质提高了,而是管的严了——即便你的初衷是为他好,但你还是得管。即便最发达的国家,火车道口也会有栏杆放下,如果没有栏杆,靠大家看警示标志自觉停车可以吗?不可以,一定会有人撞火车的,而且铁路部门是一定有责任的。
如果这个动物园围墙不破,没有漏洞,没有斜坡,一个人自己会轻功飞了进去,或者自己带着梯子翻了进去,这不在动物园可预知范围内,动物园应该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