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這個情況基本無解,王石團隊的小股份比例註定了這一定是個隱患,同樣華為的股份結構也決定了華為不可能上市,只要華為上市這就是巨大的隱患。
在中概股市場,創始團隊一般都會發行優先股和普通股來區分投票權,特別是需要多輪融資,團隊股份稀釋到 30% 以內的,京東,阿里都是這類。所以使用 AB 股確保團隊的投票權和實際控制權。但是也有隱患,當有投票權的股東過於分散,公司要麼實際控制權丟失,要麼發展不起來,有很多典型的例子。
華為要想上市,就必須做 MBO 回收控股權,給華為工會一個合理的安置措施,這對於根本不缺融資手段的華為來説簡直就是脱褲子放屁毫無必要。
我一直希望 A 股能和美股學習,引入優先股和普通股制度,這是真正幫助那些靠很多輪 VC 投資成長起來的大公司實現健康治理結構的唯一途徑。而目前 A 股的制度對於這類成長性公司,是無解的,幾乎所有股權分散和過度稀釋的公司,如果沒有 AB 股確立團隊的治理權利,那麼,中國的股市和優質的高速成長性公司就不可能結緣。
在當前制度下,永遠不要相信大股東只是財務投資,不會干涉團隊這個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