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2020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開始辦理。
沒錯!去年就有人退了上萬元,引起不少人的關注。那麼今年什麼人需辦理個税年度彙算?個税年度彙算“多退少補”是怎麼算出來的?個税年度彙算有哪些準備工作?
看仔細啦↓↓↓
去年,大家個人所得税
年度彙算的情況不一
有的退了一萬多元
有的不退不補
有網友稱退了8000元
也有網友説補繳2000多元
一年一度的個税綜合所得彙算
▽知識點再來一遍▽
一、辦理時間: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如何退税/補繳?
應退或應補税額=[(①綜合所得收入額-②60000元-③“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④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贈)×⑦適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税額
個人所得税税率表(綜合所得適用)
完成這一步,本年度最終應納税額計算完成!“退税”還是“補繳”?這是一個正負數的問題。
計算完本年度最終應納税額後,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税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税額:得出結果為正數(如“1350”),則需要補繳相應數額(1350元)的税款;得出結果為負數(如“-1350”),則可得到相應數額(1350元)的退税。隨後,可向税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税或補税。
三、哪些人可以不辦,哪些人要辦?
三類納税人可以不辦理年度彙算
根據有關規定,納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年度彙算需補税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年度彙算需補税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已預繳税額與年度應納税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税的。
兩類納税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依據税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税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已預繳税額大於年度應納税額且申請退税的;
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税金額超過400元的。
四、應用在手,辦税不愁
“個人所得税”App瞭解一下?第一步:在各大應用市場搜索下載“個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打開App點擊“2020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模塊
注:3月1日起,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正式開始,目前可先進行準備。
第三步:“查看”已填報信息或“去填報”相關項目。之後,按照“個人所得税”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誠信納税,趕早不趕晚
操作起來吧!
內容綜合自:每日財經新聞、人民日報
來源:上海新聞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