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反對餐飲浪費寫進特區立法

由 東方崇學 發佈於 經典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李舒瑜)《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條例修正案(草案)》昨天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徵求意見,將反對餐飲浪費寫進特區立法,明確提出,不得製作和傳播宣揚超正常食量飲食、暴飲暴食的作品。

條例修正案草案明確提出,應合理點餐,適量取餐,提倡“光盤”行動,剩餘菜品打包;使用公筷公勺等健康文明用餐方式;鼓勵家庭按照實際需要採購食品,倡導婚喪嫁娶等紅白喜事從簡用餐。

對於餐飲經營者,條例修正案草案也提出明確要求,不得設置最低消費;建立節儉消費提醒提示制度,在顯著位置張貼或者擺放節約食物、杜絕浪費的標識,在菜單上標註菜量,並提供公筷公勺;引導消費者餐前適量點餐,餐後主動幫助打包,對節約用餐的消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各單位食堂應當建立健全節約用餐制度,實行用餐人員動態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數採購、做餐、配餐。

條例修正案草案還壓實了政府各有關部門、羣團組織、學校等主體在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等方面的具體責任。要求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把制止餐飲浪費行為作為日常教育內容,培養學生的節約習慣;商務部門應當會同相關單位建立健全餐飲業標準體系,制定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標準、規範和指南;市場監管部門應當結合餐飲服務量化等級評價體系,推動餐飲企業加大反對食品浪費工作力度;衞生健康部門應當發佈針對不同人羣的膳食指南,指導餐飲企業提供符合膳食平衡要求的食品。

來源: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