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交警致三輪、四輪電動車駕駛人的一封信

三輪、四輪電動車駕駛人朋友:

近年來,電動車由於節能、環保等特點,逐步成為人民羣眾出行的理想交通工具,但是目前在道路上行駛的電動三、四輪車很多是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超標電動車,為保證您交通出行的合法權益和正當利益,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工商局、質監局鄭重向您提示:

一、目前,市場銷售的部分三輪、四輪電動車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的法規要求,不能辦理牌證,不準上路行駛。

二、三輪、四輪電動車安全性能及防護性能低,發生交通事故後,極易造成生命傷亡和財產損失,且部分三輪、四輪電動車不能申領號牌,所以不能購買交強險及其他機動車商業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應的保障。如電動車一方負事故責任,將由駕駛人自己按責任比例承擔相應民事賠償。

三、三輪、四輪電動車屬於機動車範疇,未申領號牌駕駛此類車輛上路屬於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駕駛未登記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將予以扣留車輛並處以200元罰款;無證駕駛此類車輛,將視車輛類型處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直至拘留處罰。

請您並告知您的家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三輪、四輪電動車。公安交警部門將於2020年6月20日聯合相關部門,全面加大此類違法上路車輛的路檢路查力度,依法嚴格查處。感謝您的支持,祝您出行安全!

乳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0年6月4日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612 字。

轉載請註明: 乳山交警致三輪、四輪電動車駕駛人的一封信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