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2020年度的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正式啓動。3月1日起至6月30日,有需要的個人納税人都可通過相關渠道辦理年度彙算,多退少補。
在平常辦理中,如何獲得退税,哪些情況又需要補税是納税人最關心的問題。國家税務總局對典型退税、補税情況進行了梳理,大家可以“對號入座”。
典型退税情形:
情形一: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税的納税人。
情形二: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税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納税人。
情形三: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税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納税人。
情形四: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税前扣除的納税人。
情形五:納税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税率的納税人。
情形六:預繳税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税收優惠的納税人,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税優惠等。
情形七: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税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納税人等。
典型補税情形:
情形一: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税款時重複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的納税人。
情形二:除工資薪金外,納税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税率高於預扣預繳率的納税人。
很多納税人還會產生疑問:並不清楚應該退税還是補税,應該怎麼辦?
一是可以要求扣繳單位提供,按照税法規定,單位有責任將已發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税款等情況告訴納税人。
二是可以登錄網上税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税APP)查詢本人2020年度的收入和納税申報記錄。
三是年度彙算開始後,税務部門將通過網上税務局,根據一定規則為納税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如果納税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税款等結果沒有異議,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税款,納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了。
如果需要退税或補税,具體應該怎樣操作?
如果年度彙算後有應退税額,納税人可以申請退税。納税人在申報表的相應欄次勾選“申請退税”並提交給主管税務部門後,即完成了申請程序。税務部門和國庫按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後即可辦理退税,退税款直達納税人銀行賬户。申請退税的納税人需要準確填寫身份信息資料和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户。
其中,對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年度中間被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税的納税人,税務部門將推送服務提示、預填簡易申報表,納税人只需確認已預繳税額、填寫本人銀行賬户信息,即可通過網絡實現快捷申請退税。税務部門建議這部分納税人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簡易方式辦理退税。
納税人辦理年度彙算補税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税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櫃枱、非銀行支付機構(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繳納應補税款。郵寄申報並補税的納税人,需要通過網上税務局或者主管税務部門(辦税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並繳納税款。
税務部門提示,無論是退税還是補税,都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税APP辦理。若有疑問,納税人還可撥打12366納税服務熱線尋求專業幫助。
(上觀新聞 作者:張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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