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3月7日消息(記者劉柏煊)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枱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數字化”成為高頻詞,與數字化浪潮相關的一系列問題受到代表和委員們的關注。專欄《兩會財經三問三答》本期專訪全國政協委員、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他表示,明晰數據財產收益權及數據利用規則迫在眉睫。
記者:第一問,數字化和網絡化已駛入“快車道”,對數據安全和網絡安全的重視有沒有相應跟上?
李大進:我認為,數字化是一次大的變革,對國家的法律環境、行政治理、經濟模式、教育文化和人們的思想意識帶來全方面挑戰。政務數據整合、共享交換過程中的安全風險、企業對數據過度採集卻又不能提供充分保護、公民對網絡和數字知識的保護意識缺乏、刷量等數據造假行為氾濫干擾市場競爭秩序,污染數字經濟環境等情況都值得引起高度重視。
在國家大力推動數字化轉型的同時,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單一性、複合性和交叉性的網絡和數據安全保障,確保我國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記者:第二問,既要確保數據安全,又要確保數據流通,數據產權立法是不是解決問題的切入點?數據產權立法為什麼那麼重要?
李大進:數據資產特點導致數據產權界定難,規則不清晰,當前數據流通的監管依據和標準尚不明確,不利於數據交易安全的保障,增加了企業數據資產管理的難度,還容易導致數據經濟產業發展的不確定性,影響產業營商環境。數據產權規則的不清晰還容易在互聯網平台經濟中產生壟斷現象,導致資本無序擴張。
因此,我在提案中建議加速建立並不斷完善符合我國國情和經濟產業發展需要、與國際接軌並切實可行的數據產權制度,並在立法中進一步明晰數據財產收益權及數據的利用規則。這些問題已迫在眉睫。
記者:第三問,立法、立規矩,這些都關係到營商環境的建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接下來還可以做些什麼?
李大進:營商環境建設是各級各地政府“刀刃向內”的一場自我“革命”。但在這個過程當中,也有些值得注意的現象:如改革措施表面化、同質化、形式化,以應試觀念參與營商環境國家評價,民間性營商環境評價過亂過多以及借營商環境建設搞隱形營銷等。
我建議,將參與國家營商環境評價中的政府行為明確量化納入政府誠信記錄;採取措施禁止任何單位以全國、國家、區域的名義進行城市或地區間的營商環境評價或發佈評價報告與數據。
優化營商環境要切實提高企業羣眾的“獲得感”,不能以對標先進水平為名,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改革措施,或者只靠轉發上級部門意見要求,追求紙面先進性,更不能以“剛出鍋”的熱文件應一時評測之需,對實效不查不問,造成政策空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