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八百里加急有多快36萬里2天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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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古裝歷史劇中,經常會看到一個人騎着一匹馬,衝過滾滾人流,口裏喊着,八百里加急,擋路者死。這可比現代我們在某寶網上淘個東西,用什麼順豐快遞幾天還不到的後果更嚴重。那麼八百里加急到底是什麼情況呢,為什麼要擋路者要死呢?
古時八百里加急有多快36萬里2天到達!
在古代,八百里加急,加的其實是馬,急的是信件。在路途遙遠中從邊境到京城跑死幾匹馬是經常發生的事情,這還要比打仗時候一人雙馬還要浪費馬力,因為中途就幾乎沒有休息時間。但事實上一個“八百里加急”會涉及到1693個驛站,近千個站點要為這一封信或者一個消息而服務,為此人力要達到上萬人,而這上萬人就不能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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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馬加鞭
古代可不像我們現代這麼方便,一個加急就空運,網傳過來。他們的驛站也就是郵局,一般每隔20裏就設置一個驛站,一旦有需要傳遞的政府文件需註明“馬上飛遞”字樣,按照他們的要求,每天要達到300裏傳遞文件,如果遇到十分危急的信件,可每天400裏、600裏,最快可達800裏。與之相配套的就是快馬了,當然不是千里馬,一旦有加急文件,每匹馬都玩命的跑,最大可達到一日千里,“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説明的是文件的危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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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驛站仿古建築
在我國古代文學作品中,對此有精彩描述:“八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一卷黃塵滾滾,駿馬飛馳而至,但見人影一晃,跳將下馬。大喝:“八百里加急!御賜金牌,阻者死,逆者亡!”人羣聽到這一聲要命的斷喝,馬上自動分開,讓騎士絕塵而去。
古時八百里加急有多快36萬里2天到達!
據史料記載,唐朝規定,快馬必須一日180裏左右,再次的要日行300裏。最快得日馳500裏。在大唐天寶14年11月9日,安祿山在范陽起兵叛變,此事李隆基還在長安華清宮和楊貴妃卿卿我我,范陽跟長安相距3千里,不過6天后李隆基就知道了這個消息,傳遞速度到達到了每天500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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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一驛站雞鳴驛
而在魏晉南北朝時候的北周宣帝,在洛陽策馬揚鞭嘚瑟時候,自己騎乘御馬,日行300裏。兩相對比,唐朝的最快訊息在日行500裏,可以説明快件的馬是御馬級別的。很多朋友很疑惑,你説八百里就是八百里,總有個哈數吧?按照唐朝尺寸規定,一尺等於現代的0.303米,一里相當於454.2米,800裏就是363360裏,約等於36萬里,數學好的朋友可以自己拿起手機計算一下。按照我們現代的眼光來看,這八百里加急實在是快的不能再快了,也要2天時間才能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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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唐六典》記載,全國最盛時候驛站達到了1639個。而專門從事驛站服務的人員共有2萬多人,其中兵卒1.7萬人。他們的郵政驛站分為三個途徑,陸驛、水驛、水路,每個子站設有休息的房間,配備馬匹,驢,船和田地,也就是説有了田地,管吃管住,大家擼起袖子快遞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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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鳴驛近照
不過這個行業不像我們今天叫做快遞小哥,快遞大姐,大叔,大哥之類的尊稱。他們統一叫做“驛卒”“驛隸”,帶上這麼輕蔑的稱呼足見他們的地位低下了,幹着風雨無阻的工作,拿着每月不到2千元的工資,心裏有苦卻説不出來。不過這種苦比起懲罰來説不算什麼。因為有規定,雨天或者冬天的快件,必須貼身攜帶,不能淋雨也不能損壞,沒有準時送達的要遭受處罰,慢一天者打屁股80大板,兩天者,雙倍打屁股就是160大板,三天者320大板,以此類推。最嚴重着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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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跑
有人疑問了如果一旦中途被強盜或者敵人擒獲怎麼處罰呢?唐律規定假如耽誤的是緊急軍事文書,則罪加三等。因書信延誤而遭致戰事失敗則判處絞刑。
《唐國史補》記載了一個蓋戳工作的員外郎,他處理一個從河北刺配到嶺南的罪犯的文件,按道理應該分別發往嶺南和河北兩個地方,因為一時大意,只發了嶺南一地,河北未發。事發之後,這個員外郎被就地免去官職。而泄露重大機密者則要處以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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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載快件的小哥
説到最後讓人想起歷史上最厲害的快遞員,李自成了,如果當年崇禎帝不聽信糊塗話,腦子一亂撤銷全國所有快遞驛站的話,打滿清至少消息上還是靈通的,而李自成也不至於失業幹殺人造反的事情,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而現在我們看到快遞員的話,請儘量尊重他們的職業,要説辛苦,除了每天早起掃馬路的清潔工就是不分晝夜睡眠質量差的快遞員了,讓我們給他們道一聲:“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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