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還得從哥倫布發現新大陸開始。1492年8月,在西班牙王室的資助下,哥倫布率領三艘大船前往東方,即旅行家馬可·波羅筆下黃金遍地的印度和中國,雖然哥倫布沒有找到他熱切期盼的黃金,但在陰錯陽差之下成為了第一個發現美洲大陸的歐洲人。
美洲大陸的發現,顯然給當時正在處於崛起擴張的西方“世界”帶來了一片“新天地”。在這塊富庶的土地上,後來發生了許多歷史事件,世界史也從此改寫。醜惡與美好並存,財富與貧窮同在,歷史短暫而又意義深遠,而這些也許都是哥倫布當初所沒有料到的。
歐洲殖民者在開始其海外擴張時,採用了一項他們認為非常便利的原則,即他們有權以上帝的名義把當地土著民族的土地佔為己有。就在這樣的海外殖民下方式下,整個世界被他們逐漸瓜分殆盡,而作為新發現的美洲更是如此。
由於美洲非常廣袤,需要大量的人口開發,於是歐洲的殖民者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開始從非洲綁架大量黑人販賣到北美洲開荒。而白人於黑人的優越性也就在此時逐漸產生。
在當時的歐洲人看來,非洲最有價值的資源莫過於黑人奴隸。不過,奴隸制在當時的非洲也是一個普遍存在並被接受的制度:戰俘、債務人或犯有嚴重罪行的人都可以被迫淪為奴隸。但這些奴隸通常也被視為家庭中的一份子,他們享有明確規定的權利,身份也不一定會傳給下一代,因此這比歐洲人組織的跨大西洋奴隸貿易要富有人情味的多。
在純粹利益的驅動下,西方的奴隸販子和奴隸主,他們都傾向於讓奴隸勞作而死,如果這樣做比仁慈的對待他們更有利潤的話。所以,當歐洲人開始進行大規模的非洲奴隸貿易時,種族主義又加強了這種非人道性。也許是潛意識裏他們想掩飾自己的殘酷,他們漸漸輕視黑人,認為他們是天生低劣的野蠻人,因而也就命中註定為他們的白人主子效勞。
我們都知道,在工業革命之前,歐洲文明是非常落後的。就拿中國來説,在公元前200多年前的秦朝,就已經廢除了奴隸制,步入了封建社會。而歐洲在公元1600年左右才開始逐漸的廢除奴隸制,美國更是到1860年才廢除了奴隸制。
那歐美為什麼那麼遲才廢除了奴隸制呢?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他們的文明比較落後,崇尚叢林法則、野蠻競爭,所以他們提出“白人種族優越論”。在叢林中,強者奴役弱者、強者屠戮弱者是天經地義的,是沒有任何道德負擔的,就像人吃羊一樣。
不僅如此,他們還認為膚色最亮的屬於最高等級,膚色最黑的屬於最低等級。“膚色淺的是物種進化到高級的標誌,是高等物種,高級物種生來具有創造高度文明的生物本能,而深色人種天性愚笨,只能稱為被統治的對象”。
在白人的文化中,白色象徵着善良、純潔和美麗,黑色象徵着罪惡、腐朽和醜陋。按照他們的分類,按照膚色,等級從高到低的順序是:白人、黃種人、紅皮膚的印第安人、種羣混雜的拉美人、黑人。雖然現在的歐美人已經進入現代文明社會了,但是由於他們進入現代文明的歷史非常短,缺少歷史的沉澱,所以這種思想是很難在短期內根除的。
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宗教。在《聖經》中有一個關於“諾亞方舟”的故事,故事的大概內容是:創造世界萬物的上帝耶和華見到人類在地上充滿敗壞、強暴和不法的邪惡行為,於是計劃用洪水消滅惡人。同時他也發現,人類之中有一位叫做諾亞的好人。
耶和華指示諾亞建造一艘方舟,並帶着他的妻子、兒子與媳婦。同時神也指示諾亞將牲畜與鳥類等動物帶上方舟,且必須包括雌性與雄性。當方舟建造完成時,大洪水也開始了,這時諾亞與他的家人,以及動物們皆已進入了方舟。
《創世紀》如此形容洪水剛開始的景況:“當諾亞六百歲,二月十七日那一天,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户也敞開了。四十晝夜降大雨在地上”。洪水淹沒了最高的山,在陸地上的生物全部死亡,只有諾亞一家人與方舟中的生命得以存活。洪水退去後,諾亞和他的家人走出了方舟,他的3個兒子走向了不同的方向:大兒子叫做“閃”,他品德高尚,走向了亞洲(中東地區),就成了亞洲人的祖先;二兒子叫做“雅弗”,品德也很高尚,他走向了歐洲,成了歐洲人的祖先;三兒子叫做“含”,是最笨的一個,他走向了非洲,成為了非洲的祖先。
在美國白人基督教徒眼中,黑人是諾亞最笨兒子的後代,他們天生比較愚蠢和懶惰,理所當然的應該被他們奴役。
雖然現在宗教的影響力沒有以前那麼大了,但是在民間,宗教的影響力依舊非常的大,它在不知不覺中就影響着人們的行為。
所以,正是因為受歷史、文化和宗教等眾多因素影響,白人於黑人天生就有一種優越性。不對,準確的説,應該是他們對白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種都有天生的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