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見習記者 劉柯辰
3月8日下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報告、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兩高”報告中,多名貪官被提及。
同時點名趙正永、賴小民
“兩高”報告中,都提到了反腐敗的最新成果。值得注意的是,“兩高”報告都提到了趙正永、賴小民兩人。
最高法的工作報告指出,嚴懲腐敗犯罪。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等案件2.2萬件2.6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中管幹部的12人,對趙正永判處死緩、終身監禁,對賴小民判處並執行死刑。
最高檢的工作報告指出,在反腐敗鬥爭中履職盡責。監檢互相配合、互相制約,辦案質量不斷提升。受理監委移送職務犯罪1.9萬餘人。對趙正永等12名原省部級幹部提起公訴。賴小民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罪行極其嚴重,提出判處死刑的公訴意見,判決予以採納。
趙正永,男,漢族,安徽馬鞍山人,1951年3月生,1968年11月參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公開資料顯示,趙正永長期在安徽省工作。參加工作三十餘年來,從知青、工人,一直做到安徽省政法委書記。2001年,趙正永調任陝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之後任副省長、省長、省委書記等職。2016年3月,趙正永不再擔任陝西省委書記,同年4月,任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9年1月15日,趙正永被查。2020年1月4日,被開除黨籍。通報中提到,趙正永多次欺騙組織,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搞特權活動;培植個人勢力,搞團團夥夥,縱容親屬肆意插手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嚴重破壞選人用人制度;收受禮品、禮金,濫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在職務晉升、能源資源開發利用、企業經營、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家人、親屬失管失教。趙正永也是2020年首批被開除黨籍的中管幹部之一。
同年7月,趙正永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趙正永
賴小民曾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其於2018年10月被“雙開”。通報中提到,賴小民盲目擴張、無序經營導致公司嚴重偏離主責主業,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造成惡劣政治影響;為個人職務升遷拉關係,搞美化宣傳個人,撈取政治資本,參加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講排場、擺闊氣,揮霍浪費國家財產,違規組織公款宴請,頻繁在私人會所和高檔餐廳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安排或接受下屬單位公款接待親屬旅遊。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任人唯權、任人唯利、任人唯圈,嚴重污染企業政治生態。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利,與多名女性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定公司重大事項,越級插手具體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賴小民執行了死刑。
賴小民
國家監委引渡第一案宣判 對未歸案潛逃境外嫌疑人提起公訴
“兩高”報告均提及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成果成效。
最高檢報告指出,“對逃匿、死亡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啓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首次適用缺席審判程序,對潛逃境外19年的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訴。”最高法報告指出:“積極配合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審理追逃追贓、沒收違法所得等案件316件,裁定沒收‘紅通人員’姚錦旗等164人違法所得11.5億元和位於多國的不動產,讓腐敗分子無處藏身、違法所得無處隱匿。”
姚錦旗,男,1956年生,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鉅額財物。2005年12月出逃。同月,浙江省辦案機關對姚錦旗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2018年10月3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姚錦旗發佈紅色通緝令。10月17日,保加利亞警方根據紅色通緝令抓獲姚錦旗。11月26日,保加利亞索菲亞地方法院作出裁決,同意向我國引渡姚錦旗。11月30日,外逃13年之久的姚錦旗被引渡回國。這是國家監委成立後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國首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2020年8月27日上午,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紅通人員”姚錦旗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依法認定被告人姚錦旗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姚錦旗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
姚錦旗(中)一審宣判現場
對潛逃境外19年的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訴,則是檢察機關適用缺席審判程序辦理的第一起職務犯罪案件。公開資料顯示,今年80歲的程三昌曾任河南省政府駐香港豫港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308萬餘元,2001年2月逃往境外。2002年,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但程三昌至今沒有歸案。2020年,最高檢指導河南省檢察機關對程三昌適用缺席審判程序提起公訴,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
嚴懲司法腐敗問題 最高檢點名一名廳官
“兩高”報告中還提出,要堅定不移正風肅紀反腐,以零容忍態度清除害羣之馬。
最高法報告中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查處本院違紀違法幹警11人。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1550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346人。
最高檢報告提到,自覺接受紀委監委和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4人在內的1318名檢察人員因違紀違法被立案查處。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責任142人。
此外,最高檢報告還特別指出,發生司法腐敗案件,均倒查記錄報告情況。報告中提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原副廳長賈小剛嚴重違紀違法,經深挖徹查,發現機關6名幹部未按規定登記過問案件情況,向全國檢察機關通報。
賈小剛
賈小剛,男,漢族,1967年1月生,今年54歲,河南安陽人,研究生學歷,1987年10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公開資料顯示,賈小剛先後在河南大學法律專業、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民事訴訟法專業學習,1994年7月到了最高檢工作,從那時起至2019年,賈小剛在最高檢工作了25年。
在這25年中,賈小剛歷任民事行政檢察廳正科級幹部,民事行政檢察廳副處級幹部,民事行政檢察廳民事檢察處處長,民事行政檢察廳副廳長,第六檢察廳副廳長等。
2019年3月,賈小剛“空降”青海,擔任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廳級) ,2020年7月被查。
雙開通報提到,賈小剛喪失紀法底線,以權謀私、以案謀私,以他人名義收受錢款,掩蓋違法事實,規避組織審查調查;在安置復轉軍人過程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貪圖享樂,享受“管家式”服務,生活腐化墮落,追求低級趣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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