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4月1日起施行 涉數十萬億規模資產

央廣網北京4月1日消息(記者劉柏煊)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枱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簡稱管理條例)從1日起施行。這一條例是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規,涉及數十萬億元規模資產的保值增值。盤活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將幫助緩解地方財力“緊平衡”現狀。

政府辦公樓、醫院、學校、體育館、廣播電視台……這些建築物本身以及內部的設備設施等,其實都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範圍之內。2019年,我國全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額達到37.7萬億元。從4月1日起,這筆資產的保值增值將更有章法。

結合眼下政府過“緊日子”的背景,管理條例中提到,行政事業單位應當結合資產存量、資產配置標準、績效目標、財政承受能力配置資產,合理使用、管理資產,充分發揮資產效能。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國資管理與資本運營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説:“在目前政府過‘緊日子’的背景下,我們要提高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管理水平,主要是達到兩個方面的目的。一方面,對於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中的一些閒置資產,可以進行處置、變現,把它們變成財政收入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我們要提高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減少財政投入,這樣也可以體現在政府過‘緊日子’的預算安排上。”

記者此前在全國多地調研發現,盤活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正在成為地方緩解財力“緊平衡”現狀的一個可行渠道。例如在深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將市本級保障性住房約30萬平方米配套商業設施有償轉讓給市屬國企,增加財政收入60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管理條例中提到,要引入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健全績效指標和標準,有序開展國有資產績效管理工作。

在文宗瑜看來,這將助推形成社會監督力量。“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引入第三方的績效管理評價,通過這樣的績效評價,督促形成國有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績效到人。我們也可以把績效評價的結果向社會進行信息公開,形成社會監督。”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841 字。

轉載請註明: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4月1日起施行 涉數十萬億規模資產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