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幾乎所有年輕同事都在閒聊之餘探討雙十一買點什麼東西,唯獨麻醉科的張醫生悶悶不樂,似乎有很多心事。
知道內情的人知道,他是在擔心被患者起訴。説起原因,確實挺讓人傷心,也有憤怒。同時,也有很多思考。
主要原因在於,他認為是在救人,但患者家屬認為他的麻醉操作有問題。
這一切的源頭,主要歸因於這個患者沒有搶救過來。確切的説,是術後結果不太好,手術之後沒多久就走了。
患者是一個急診車禍傷者,送來的時候沒有家屬。由於是綠色通道進入手術室的,當天負責值班的張醫生只能先接診患者,再想辦法找患者家屬簽字。
按照醫院規定,如果是急診患者沒有家屬的情況,可以由院裏領導簽字,但偏偏趕上是夜間,醫院領導恰好在醫院另一個病區組織搶救。
就這樣一耽擱,導致張醫生孤立無援,只能根據當時情況先接診患者。
如果是普通急診,張醫生也有按流程處置時間,比如先簽字。但是,他看到患者的時候,患者呼吸已經十分不暢,喉嚨裏的分泌物或者血液隨時都有堵住氣道的可能。
使勁拍拍患者的肩膀,也沒有明確的反應。接好血氧飽和度,只有60%多,這説明患者隨時都會因為乏氧出現呼吸心跳驟停。
面對即將消逝的生命,張醫生沒有猶豫,他迅速面罩為患者吸氧,心裏祈禱患者的血氧趕快上來。但是,由於患者顱腦受傷,斷斷續續的呼吸似乎不支持他的這個一廂情願。
顯然,面罩已經不能起到效果了。於是他迅速拿起一個喉罩,輕輕掰開下頜就塞了進去。
手術室內不能造假,他順手就把插入喉罩的時間記錄到電腦上的“手麻系統”裏面了。
然而,就是這個麻醉過程中再正常不過的操作卻給他帶來了麻煩。
當確認患者呼吸的問題安全了以後,他趕緊拿着《麻醉知情同意書》找患者家屬簽字。
此時,患者家屬恰好趕到。簡單的向家屬説明患者很嚴重,正在手術室搶救,需要上全麻等情況後,患者簽了字。
然而,患者終因顱腦損傷嚴重術後進入了ICU,並且不到24小時就走了。
本以為就此過去,但家屬不僅把肇事司機告了,也把醫院給告了。確切的説,告的是醫院的麻醉科、神經外科和ICU。
家屬認為,一種情況是患者當時確實很嚴重,另外一種可能是患者當時可能沒那麼嚴重。總之,必須有人為此負責。説到底,主要是因為家裏失去了正值壯年的勞動力,又加上鉅額的醫藥費。
可能家屬裏面有略懂醫的朋友,居然在他們拿到的病歷資料裏面發現氣管插管的時間在家屬簽字之前了。
他們認為,麻醉醫師未經患者家屬同意就麻醉了。張醫生解釋只是控制氣道,但家屬認為氣管插管是全麻的一部分。
面對家屬的質疑,張醫生顯得很無助。儘管院裏安慰他,説和家屬走司法程序,但事情一天不結束,他也鬧心吶,最主要是寒心。
那麼,你在臨牀工作中是否遇到過類似情況?你對這件事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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