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記者從省税務局獲悉,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納税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注意事項如下: 一、納税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税年度內不能變更。監護人不是父母的,也可按上述政策規定扣除。 三、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項,參照《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記者 胡舒彤)
來源:河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