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新買的房子被插菜刀、潑墨水、燒紙錢,背後原因令人憤怒

由 梁丘憐翠 發佈於 綜合

N海都記者 林天真 通訊員 黃劍斌

新買的房產

打開門一看

牆上插着菜刀

塗寫侮辱性文字

還有人在地上燒紙錢、潑墨水

一查,居然是原房主幹的……

這套房產是施某在淘寶司法拍賣網競拍購得的。

石獅法院在執行蔡某達與蔡某海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蔡某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執行幹警依法查封其名下的房產一套,並張貼查封公告,告知其法院對該房產進行查封並將拍賣。

該房產使用人是蔡某達的妻子黃某,她向石獅法院提交申請,稱家庭困難,暫時無處居住,請求給予一段寬限期,並承諾房產拍賣後自行騰空遷出。

去年9月,施某購得上述房產。執行幹警遂通知黃某,要求其騰空移交,且室內裝修範圍內的任何東西不得破壞,並將房屋鑰匙交到法院。

然而,當執行幹警和施某前往該房產進行現場移交時,被眼前的景象所震驚:房屋門窗或被拆走或遭嚴重破壞,牆紙被撕毀,陽台護欄、玻璃窗、雨棚被砸爛,固定衣櫃也被拆卸運走。不僅如此,還在地上燒紙錢、潑墨水,在牆上插菜刀、塗寫具有侮辱性的文字……

由於黃某的惡意破壞行為,該房屋目前已不能居住,需要進行大規模整修,嚴重延誤了施某一家人的入住。

針對上述情況,執行幹警立即聯繫黃某。但其態度惡劣拒不配合,玩起了失蹤,之後還打電話威脅施某。黃某惡意破壞司法拍賣標的物,損害他人合法財產的行為,嚴重妨礙執行,破壞司法公信力,應當依法予以處罰。

於是,石獅法院依法作出對黃某拘留、罰款的決定。在向其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時,黃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自願寫下悔過書,表示願意接受罰款決定,並賠償房屋毀損的修復費用,請求免除拘留。

最終,在執行幹警的主持下,黃某取得了買受人施某的諒解,雙方簽訂了賠償協議:由黃某賠償施某3萬元的修復費用。針對黃某惡意破壞司法標的物的行為,該院依法對黃某予以罰款2萬元並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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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峽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