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
7月31日上午
長興首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首要分子池慎剛
一審宣判21年!
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池慎剛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人池慎剛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拘禁罪、挪用資金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五十六萬元。判決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刑罰。全案部分被告人被並處罰金,並追繳違法所得、責令退賠經濟損失。該組織的其他涉黑成員17人分別在德清法院和長興法院另案處理。
2011年以來,被告人池慎剛夥同他人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人數眾多,以池慎剛為組織者、領導者,以池行翔等為骨幹成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敲詐勒索76起、尋釁滋事6起、非法拘禁1起,開設賭場16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1000餘條,攫取鉅額經濟利益,為非作惡、殘害羣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長興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被告人池慎剛還挪用資金人民幣1.41億元。
該案的公開宣判有力維護了經濟、社會秩序和人民羣眾人身財產安全,對黑惡勢力犯罪分子形成強有力的震懾。近日,在公檢法的通力協作下,長興另兩起涉黑惡案件得以重判!長興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姚華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薛莉、程華等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依法作出一審判決,有力打擊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
2017年4月,姚華夥同他人通過成立“晴天助公司”,從事車輛抵押貸款業務,並逐漸形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敲詐勒索,嚴重擾亂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被告人姚華還夥同他人組織賭博,從中非法獲利。
2020年7月29日,長興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姚華犯敲詐勒索罪、賭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一萬元,判決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三年不等刑罰。
2011年以來,被告人薛莉、程華在長興縣範圍內從事“套路貸”詐騙犯罪活動,招募被告人朱昌昌等人,逐漸形成了以薛莉、程華為主犯,被告人朱昌昌等人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嚴重擾亂社會經濟和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020年7月30日,長興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薛莉犯詐騙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判決被告人程華犯詐騙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判決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三年四個月不等刑罰。
自2017年9月以來,長興公安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開展“鐵拳”系列行動,緊盯我縣車貸、招投標、毒品、農村賭博等重點領域全力打、深入打、持續打,全力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推進,真正打出了聲勢,形成了態勢,人民羣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有力提升。
截止目前,共偵辦各類涉黑涉惡案件265宗801人,破案428起,犯罪集團8個,省督涉黑涉惡案件3起和市督案件6起,起訴黑社會性質組織案2起。
人間自有公理
公道自在人心 任何伎倆終究逃不過鐵拳 長興公安誓將掃黑除惡進行到底 為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和諧 貢獻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