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主持例行記者會。
北京日報客户端記者提問,據報道,近日,日本最高法院對福島核事故災民要求國家賠償的4起集體訴訟案作出統一判決,判決結果認定,政府對核事故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福島核事故以來,共有約1.2萬名核事故災民發起約30起集體訴訟,要求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分別進行賠償。業內人士指出,本次判決結果將對其他類似案件的判決產生巨大影響。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圖源:外交部
趙立堅表示,我們也注意到了有關的報道。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是迄今全球發生的最嚴重核事故之一,該事故造成大量放射性物質泄漏,對海洋環境、食品安全和人類健康帶來深遠影響。日本政府理應以負責任態度做好災害賠償、損毀核反應堆退役、核污染水處置等災後處置工作。
趙立堅強調,在福島核事故核污染水處置問題上,日本政府的有關決策不僅關係到日本民眾健康權等基本人權,還涉及環太平洋國家民眾的權益。近期,日方不顧國內民眾和國際社會反對,加速推進核污染水排海工程建設,可能很快批准核污染水排海方案,將錯誤方案變成既成事實。中方再次敦促日方應重視各方正當合理關切,同包括周邊鄰國在內的利益攸關方和有關國際機構充分協商,尋找核污染水的妥善處置辦法,停止強推排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