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ST金鴻(000669.SZ)及相關當事人發出監管函,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智通財經APP獲悉,深交所向金鴻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T金鴻,000669.SZ)及相關當事人發出監管函。於2021年1月29日,ST金鴻與中油華北簽署了補充協議,約定債權4.77億元分為四期進行償還,ST金鴻未及時對上述補充協議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王議農、總經理劉玉祥、財務總監許宏亮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

深交所希望ST金鴻及相關當事人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深交所向ST金鴻(000669.SZ)及相關當事人發出監管函,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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