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新王朝建立後,對於那些戰敗的俘虜或是投降的敵人們,古人們大多都是直接將他們變賣為奴隸,甚至是直接屠殺,並不會善待這些人。
這樣的情況在明朝卻發生了改變,明朝的統治者對於“達官”的處置相當不同,統治者使用了一些較為具有吸引力的手法,例如
俸祿或者官職來吸引他們,甚至為了使他們能夠更好地適應漢族的生活,還特許他們使用漢族姓氏。
為何在過去那麼多年的歷史中,古人們相差無幾的操作到了明朝卻產生了如此大的改變,是因為明朝的統治者們具有更為寬容大度的內心還是別有所圖呢?
一、達官來源於元,衞所安置其家
1.“韃官”即“達官”
明朝是漢族所創立的朝代,因此明朝以漢族人為主,戰敗的北方少數民族——韃靼蒙古族被明朝統治者所賜官職,“韃官”也即“達官”由此產生。
他們被安置在各個地方的衞所裏,為了使這些達官能夠更好地融入當地的生活,明朝統治者甚至給予他們使用漢族姓氏的權力,這在當時也形成了一種獨特的文化風尚。
2.全國各地就近安置
明代北元后, 一大批北方少數民族如蒙古族、回族、女真族等接受明政府的統治, 他們基本上被安置於全國各地衞所裏。統治政府給予他們的妥善安排,讓他們的物質生活還有文化生活都得到了豐富的改善。十分有助於明朝的民族融合和社會穩定。
在國內的各個地方,明朝政府統治者考慮到一些少數民族的生活習慣等方面,儘量使他們就近安置,許多歸附者千里迢迢而來,被封官後再派回原地。
對於有可能危及明統治者的,則儘可能分散安排。
此後,對元朝故將在重新編制後,儘量委派於各戰略要地,先派出征戰,然後送去家屬安居, 雲南、四川、兩廣、湖廣、浙江和福建,大抵屬於此類情況。
3.工作生活兩不誤
明朝的衞所達官裏,不僅有元朝後裔,也有一些貴族人士,更多的是中下級官吏和士兵,介於他們的身份各不相同,在給他們安排職位時也有不同的考慮,明政府儘量採取公平合理的方式使他們獲得合適的工作,使其各得其所、各盡其能、各務其業。
由於明政府對大軍採取了妥善安置的方法, 所以他們的物質生活有較為穩定而充足的保障。
在穩定的生活環境中,達官逐漸與漢族人相處適應,生活豐富多彩,逐漸融入了當地的生活之中。
二、漢化政策踐行,生活豐富多彩
1、漢化適應
朱元璋鑑於元朝勢力依然非常強大,希望儘快恢復生產,又多次重申優待歸附原元朝官軍人員的政策,正是在明政府在政策的感召和實際安置工作的影響下,大批官員攜家帶口嚮明政府歸附。
明政府首先保證他們的物質生活。在京師的達官享受與京官相同的待遇且有所優惠,達官的俸祿待遇也是十分高的。
儘管朱元璋父子在明初採取了較為嚴厲的打擊前元反對勢力的軍事行動,但農民出身的朱元璋在開疆拓土方面並沒有太大的野心,他一直恪守着
“攻心為主、寧防不打”
的指導思想,特別是成祖五徵蒙古而未果後,其子孫則更堅定了這一指導方針。
儘管由於土木之變使這一政策一度有所動搖,但優待歸附蒙古官兵的政策一直沒有改變。明政府這一堅定不移的政策對內地衞所達官軍的社會生活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2、與漢通婚
婚姻是達官融入明朝主流社會的重要紐帶。但達官與明朝文武官員家庭的婚姻不是一蹴而成的,畢竟其中還有文化差異的障礙。總括前述達官婚姻,聯姻的紐帶就有由 “內”及 “外”漸進發展的階段性特點。
也就是説,先由衞所或民族內結親,逐漸發展到突破衞所和民族侷限的多元婚姻關係。
考察分析這一發展過程,可以從婚姻的角度,看出達官進入中原後,文化漸變的歷史脈絡。
3、提供官職
有明故元歸附人衞所中,手握大小兵權,甚至領兵鎮守一方的不在少數,但這不是特殊政策所為,而是軍政制度造就的結果。帶俸衞所優養的達官,出於維護羈縻衞所地區與明朝的臣屬關係,優養身份維持了很久,但目的不是作為甄別夷夏,而是為確定實施策略的羣體。
寄籍達官主要由衞所帶管,因軍功也能升遷,但官職無論大小隻是食俸的尺度。
達官既有優養制度的呵護,又無軍政制度的強制約束,故而境遇變化不大。
三、優厚待遇的表層,複雜背景的深層
1、便於管理,為明效力
“達官”多為洪武時期歸附明朝的故元官兵羣體和永樂及其永樂以後自願內遷而來且受朝廷優養的少數民族官兵,他們授食俸祿,與漢軍不同之處在於其不需負擔賦役,明朝對他們採用自我管理的方式,讓達官管理達官,使其便於管理,且能更好的為明朝效力。
達官的後世子孫可世襲祖職,並且達官的承襲自成系統,明朝對他們的安置、管理、調用可以看作是明朝對待少數民族問題的一個縮影。
洪武時期,明太祖根據明初政局的情況,制定了蒙古歸附人的政策,並將其作為一項基本國策貫以實施。明太祖對北方少數民族的招撫,有利於減少對抗,有利推動了明朝統一全國大業的歷史進程,符合明初政治形勢。客觀來講,明初統治者對蒙古降人的招撫政策確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融入漢族社會,消除民族隔閡
明政府提倡漢人與少數民族通婚,朱元璋及朱棣都有蒙古族妃子,武宗甚至將韃靼人脱火赤收為義子。在鼓勵漢族與蒙古人通婚的同時,
明政府也限制蒙古等少數民族內部通婚
。當然,從作為統治階層的民族到成為被監控的對象,這批少數民族在心理上肯定有一個轉變的過程。
尤其自古以來對於異族者都會有的偏見敵意等,還是會使得達官的生活受到一定的影響。但總體而言,由於政策的寬鬆,優厚的待遇,其消極影響的部分還是較少的。
從明朝的皇家衞兵中,存在許多的達官,但往往“作惡”的卻是一些武官可以看出,
達官軍們大多已經融入了內地,腦中已經沒有了民族隔閡和偏見,只有國家的穩定與民族的前途與命運。
3、削弱邊境勢力,強壯軍隊實力
永樂以及永樂以後之所以要優養達官,從從某種意義上説是因為永樂以後
對故元採取孤立、分化、瓦解的策略
,用優養的政策來吸引北邊的故元舊臣官兵內遷,進而削弱蒙一佔的勢力,特別是對西北、東北地區內遷的官兵給予優養,在一定程度上不至使蒙古同西北、東北的少數民族勢力形成聯合態勢,威脅明朝政權。
達官以及達官所領的達官軍,在明朝歷史中曾屢立戰功,在對蒙古的作戰中,在平定各地民變中,在參與與朝鮮抗擊倭寇中都發揮出了巨大作用,在京師防禦的體系中達官及達官軍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在明後期,隨着這些達官及其親屬不斷繁衍生息,達官這一羣體對當地也產生一定的社會影響。
隨着日後與當地人生活的逐漸融合,特別是忠順營組建之後,加之達官羣體本身也經過了幾代人的繁衍,史料中也越來越少提起他們的達官身份。
4、消除敵對情緒,發展特色產業,為明朝經濟助力
明統治者發揮達官的優勢, 讓他們從事明朝的民族和外事工作。語言是對蒙古交往的重要工具,明政府會召集一些已經在衞所安置的達官,將他們召往北邊作為嚮導,既便捷了與蒙古的交往,又使得達官能發揮自身的優勢,兩全其美。
其次,征戰戍守是大部分內地衞所達官軍最基本的職業。
明政府給他們分別授予世襲武職,並根據戰爭中的表現再加功授爵 ,有的甚至做過五軍都督, 數人受封公侯伯等爵位。
還有一部分大軍在政府的倡導下從事畜牧業生產,政府鼓勵他們養馬 ,並選擇養馬能手,指導漢族人養馬。
明初朝廷對達官採取優厚的待遇,是為了消除他們的對立及反抗情緒,創造平和的民族關係。為實現這一民族融合或同化的過程,明初政府制定了語言和服飾方面的政策,
為消除元朝在語言、文字、服飾和生活習慣等在全國的影響,
達官這一特殊羣體在民族融合中起了重要作用。
通過發展符合達官特色的經濟,除了助力明朝經濟復甦發展之外,也極大的促進了民族之間的融合與交流。
四、總結
明初吸取元朝的教訓,對故元歸附人採取淡化民族的政策表現最為突出。但淡化的結果,導致無法在文獻中尋找他們的蹤跡,為此常被認為是強制同化的結果。
如何理解明廷對內遷人的態度,明統治者知道在多民族雜居的社會現狀下,不能走元朝區別漢人、南人的老路,這也讓我們進一步認識到,明朝歸附人政策還有更深層的社會背景。
縱觀明代達官的安置、任用,可以看出明初對歸附人的政策,是因形勢而論,民族政策服從戰略需求。
明政府以政治上招撫 、優厚的物質待遇、寬鬆的社會生活環境來化解民族矛盾, 對北方少數民族而言,緩和了朝代更替帶來的民族流亡。明代內地達官在促進民族融合 、社會穩定 、邊疆開發和社會進步等方面都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