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1月29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高職院校招生要引導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結合自身實際理性報考,不得限制高職院校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的比例,對限制淘汰類產業對應專業、辦學“過熱”專業、國控類專業從嚴控制招生規模。
資料圖。圖片來源:新華社
《通知》明確,保持分類考試主渠道。各地要堅持分類考試作為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合理安排所屬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規模,同時保留高職院校通過普通高考招生的渠道。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進一步擴大分類招考規模,符合本地高考報名條件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學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和高素質農民等社會人員均可報考。
各地要與招生規劃建立聯動機制,加強高等職業教育資源統籌,綜合考慮辦學條件、人才培養、生源情況等因素,合理安排參加分類考試的招生院校、專業及規模,重點安排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技術技能培養要求高和就業質量高的優質院校和專業招生。
《通知》要求,適度擴大中高職貫通招生規模。各地要進一步規範長學制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在學前教育、護理、家政、養老、健康服務、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適度擴大中高職貫通招生規模,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貫通專業以始讀年齡小、培養週期長、技能要求高的專業為主,結合專業特點,優化人才培養模式。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採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其中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佔比原則上不低於50%。分類考試一般應安排在每年春季舉行。
各地要加強省級統籌,堅持立德樹人、德技並修,堅持面向實踐、強化能力,依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要求和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教育教學實際,進一步完善分類考試內容,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此外,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職學校畢業生的文化素質成績使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級招委會)統一組織或經省級招委會批准的少數優質高職院校組織的文化基礎考試成績,有條件的省份可使用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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