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P1電台的節目“以法律的名義”首次披露了瑞典境內目前有大約600名因為犯罪而被判驅逐出境的罪犯依然滯留。也就是説2012年到2020年這8年期間應該被驅逐的罪犯裏面大約有十分之一都依然滯留在瑞典。而被判同時驅逐出境的罪犯一般都是犯有特別嚴重的罪行或者重複多次犯罪的人才會考慮驅逐。
左派黨(V)的法律問題發言人Linda Snecker表示這是因為瑞典簽署了禁止死刑的國際公約。她説:“所以我們不能把罪犯遣返到那些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給人判死刑的國家。”
記者問:“除了國際公約的原因之外,還有其他的障礙嗎?”
Linda Snecker回答:“我們必須確認我們把人送去的國家是一個和平的國家,我們遣返的人去了之後不會被執行死刑。這是很多人無法被遣返的重要原因。”
瑞典邊防警察Patrik Engström解釋,另一個原因無法遣返的原因是因為一些國家只接受自願返回的國民。比如伊朗、伊拉克、索馬里、黎巴嫩和厄立特里亞都只接受自願返回的國民。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被遣返的人拒絕回國,邊防警察也無法強制執行。
瑞典的法律實踐是,如果一名罪犯同時被判驅逐出境的話,那麼他將可以直接享受10-20%的減刑。即使遣返在實踐中無法執行罪犯實際上依然滯留在瑞典境內,也依然可以享受到減刑。也就是説,一名外國人在瑞典犯了重罪之後,判刑要比瑞典國籍的人輕。
一名化名Maria曾經在難民接待組織當志願者的女性告訴記者。她在當志願者的時候被一名她接待的難民虐待並且QJ。那名強姦犯被判了幾年監禁以及驅逐出境10年。他現在已經刑滿釋放了,但依然在瑞典境內,並且完全自由。Maria現在很害怕被他找到,因為她的各種信息是完全公開的,而她的強姦犯的信息卻是被保護的。也就是説她的強姦犯可以輕易重新找到她,但她卻無法找到強姦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