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很多參保人來説,視同繳費年限都是比較熟悉的,咱們也都知道在視同繳費年限的情況下,養老金的待遇會提高很多,還能享受相應的過渡性養老金,但是有部分朋友卻問了,視同繳費年限只是視同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嗎?那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否也視同呢?
對於這個問題,咱們需要詳細的來説一下,咱們國家的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是從1999年開始實施的,也就是在1999年之前,咱們是沒有醫療保險的制度的,那麼在種情況下,以前的視同繳費年限是可以使用醫保的繳費年限的,而且根據相關的規定,醫保的累計繳費年限是包含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的。
比如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是25年,如果咱們有8年的視同繳費年限,那麼咱們的實際繳費年限只需要滿17年,就可以辦理醫保退休手續了,就可以在退休後享受終身醫保的待遇了。
咱們從這裏就可以看出,視同繳費年限不僅影響咱們的養老金待遇,還會影響咱們的醫保待遇,也就是説:如果咱們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情況下,大家一定要記得認定視同繳費年限,不然的話,咱們損失的可不僅僅是養老金那麼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