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秦叔寶
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車原材料漲瘋了,零部件漲瘋了,車企漲了,車主“瘋了”,想買車,排不上隊,下了訂單,交不了車,熱門車型一車難求,不少車主選擇購買“轉賣訂單”。
但“轉賣訂單”的水比我們想象的要深得多。
購買“轉賣訂單”違約又違法
大多廠家對“轉讓訂單”一直是明令禁止的。
特斯拉明確規定:訂單除非是直系親屬不能轉讓,付款提車之前可以隨意取消訂單,但是訂單費不會退款。同時,特斯拉要求一次或多次累計下單購買多台特斯拉車輛的車主簽署“不轉賣承諾函”,承諾一年內不得向第三方轉售,違者按車輛開票價的20%支付違約金。
小鵬汽車聲明:小鵬汽車購車渠道全國統一,無法通過私人線上交易轉賣進行操作。我們將保留追究相關方法律責任的權利。如消費者因私人交易產生任何爭議或權益受損,小鵬汽車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車企能如此表態也是有原因的。上海浦匯律師事務所主任宋建指出:訂單轉讓性質上屬於合同權利義務轉讓,而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合同權利義務轉讓必須經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的同意。
對於購車合同而言,訂單轉讓須經汽車銷售者的同意,否則該行為對汽車銷售者不發生效力,而一旦汽車銷售者不認可,則消費者很可能面臨對汽車銷售者和訂單受讓者的雙重違約;而對於訂單受讓者而言,則面臨雖支付了受讓款卻提不到車的風險。
購買“轉賣訂單”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和車企的承認,還可能提不到車,即使幸運的提到車了,更多的風險接踵而至。
提車之後風險重重
其實很多買家遇到的“訂單轉賣”,其實就是過户。
即訂單原車主上完牌拿到登記證和駕駛證,過完户後,再過户給買家,相當於二手車交易。但受讓訂單的消費者不被認定為首任車主,雖然能夠購車成功,但卻以喪失首任車主優惠為代價,得不償失。
其次,雖然“訂單轉讓”的買賣雙方會簽署合同,但仍然充斥着風險。比如,車輛最開始登記在賣家名下,賣家成分複雜,可能是黃牛,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是最擅長的操作了,也有可能是突然毀約的普通人。賣家一旦違約,買家的維權成本非常高。如果不同城市,時間和精力的消磨是超過“社畜”能接受的範圍的。
並且,如果“訂單轉賣”的買家後續想要換車,這時曾經高價買入的車輛再次進入市場交易,已經屬於三手車,價格還會存在不同程度的貶值。
如何遏制新能源汽車訂單轉讓現象呢?
可以從四方面一起發力。車企可以通過提高購車意向金金額,使倒賣訂單的成本增加;相關部門也應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上下游供需對接和市場保供,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最根本的還是得平衡供需關係。供給方,制約新能源汽車產量的是今年上半年的原材料短缺,當電池、芯片、鋰等與新能源汽車相關的部件及原材料價格逐漸迴歸理性後,產量自然得到保障。
需求方,消費者理性看到車價的漲跌,保持合理的消費預期,訂單倒賣就不會有生存的土壤,這門“生意”也就自然消失了。
小結:
“市場之手”充滿諷刺,上半年還一車難求的特斯拉,如今已經吹響降價的號角,一場價格戰或許就要打響。做一個理智的“等等黨”更能等到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