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實習記者 周菡怡)8月5日,吉林銀保監局公佈的罰單顯示,安永保險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永保險公估”)因未備案開展公估業務被罰3萬元。
根據罰單,2019年5月,吉林銀保監局對安永保險公估開展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未備案開展公估業務的違規行為。2019年12月,吉林銀保監局向該公司下發監管意見書,責令該公司於2020年1月22日前完成經營保險公估業務備案工作,但該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備案。
由於安永保險公估行為違反了《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第十九條之規定,吉林銀保監局責令安永保險公估停業,並處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張雲喜警告並罰款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