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肖芸 記者 袁瑋)就為了10塊錢停車費,司機張某與停車場保安發生爭執。張某一氣之下準備強行駕車離開時,保安把手伸進駕駛室抓住安全帶,欲阻止其離開現場。張某加踩油門轉彎,將保安拖拽摔倒在地,造成身體多處輕傷。被告人張某到案後自願認罪認罰,經徐彙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徐彙區法院日前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拘役5個月,緩刑5個月。
圖説:紅圈內白色車輛為被告人駕駛車輛。徐匯檢察院供圖
2019年2月16日下午1點多,張某和妻子帶兒子去徐彙區某醫院看完病準備回家。張某來到停車場取車,妻子和孩子坐在後排。當車子開到停車場的門口時,保安師傅賈某過來收10元停車費,但張某認為自己只停了不到1個小時,不應該收10元。張某因為兒子看病心情不好,而且發現保安有點較真,於是火氣便上來了。他拿出5枚1元硬幣,堅持只肯付5元停車費。兩個人都不肯讓步,爭執了起來。一氣之下張某就準備開車強行離開,沒想到車子剛啓動,賈某為了阻止張某離開,將手從駕駛室車窗伸進車內抓住張某座位上的安全帶。為擺脱糾纏,張某也沒考慮什麼後果,繼續踩油門開車,在弄口右轉彎時將賈某拖拉數米後摔倒在地。經鑑定,被害人賈某因外傷致右顴弓骨折,右眼眶下壁骨折、右上頜竇前壁、外側壁骨折及肋骨骨折的損傷程度分別構成輕傷二級。
案發後,被告人張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並獲得諒解。